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度規定,貨到付款/收款的國際貿易結算應該在貨物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內執行完成.即報關單上的進口日期開始計算90天內需要將此筆貨款支付出去或者收回來.
如果在報關單進口日期90內無法結算的,應該在報關單進口日期30天內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臺申請辦理延期收付款,這個就需要提前與客戶溝通好付款期限
如果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無法付款並且在報關單進口日期30天內未辦理延期,需要提交紙質文件(合同,代理協議,合同付款修改協議,延期報告,報關單等文件)交至外匯管理局櫃臺辦理延期.延期到對應的月份,貨款必須在所延至的月份內支付,如果需要提前支付,也需要付出以後再去外匯管理局櫃臺辦理重新延期.
:壹、稅款超期申報罰金是多少
按照萬分之五交納罰金,是否罰款是由稅務局自主裁量的,可以罰款,罰款金額根據情形嚴重程度決定,分為2000元以下和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
1.滯納金是根據稅款的金額,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比例繳納的,由於零申報是沒有稅款的,因此不會產生滯納金。
2.根據《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出口不收匯會出現什麽影響
1.不收匯的話沒辦法退稅,這樣超期就要轉內銷交稅了,再就外管局肯定要追妳的,他們要求妳們必須把錢收回來,否則的話要對妳們進行處罰的.
2.出口收匯,是指企業在貨物出口後的壹定期限內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收匯核銷,證實該筆出口價款已經收回或按規定使用.出口收匯制度是國家在1991年1月1日起建立的,對企業出口、報關、收匯整個過程實行跟蹤的監測管理制度.整個過程以核銷單為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