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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經證罰款壹般罰多少

問題壹:外經證過期要交罰款 3個月的有效期,6個月內進行核銷,超過6個月是要進行罰款。需要帶的是原來的外經證,已開發票和完稅憑證的復印件,其實也不是算延期啊,就是將妳沒有開完的部分重新再幫妳開壹張就行,那就是妳需要帶合同的復印件、營業執照、身份證等,實在不行的話就打電話問下。

問題二:外經證到期沒註銷請問去註銷的話是否會罰款 其實按照相關文件,開具外管證和所得稅是沒有任何關系的。我們是分支機構,想當初我們去地稅開建安的外管證就遭到了稅局的為難,後來我們在網上找到了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證明外管證確實和在哪裏交所得稅沒有任何關系,但是稅官仍然為難我們。不過最後,我們經過咨詢12366和多方取證,最終找到了稅官所在分局的局長,才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們最終也沒有繳納所得稅就開出了外管證,妳第壹次開具的時候已經交了全額的所得稅,從各方面講,再收壹次都是不合理的。妳可以讓他們稅局給妳出示相關文件,如果她們不能出示,妳必須要找他們的領導進行溝通。準備好相關的完稅憑證以及稅務文件。具體要怎麽處理,還是看個人,如果覺得沒必要因為壹點錢就得罪稅局或是怎樣,就只能忍氣吞聲地交上了,誰讓稅務部門牛呢。如果想要據理力爭壹下,也不是沒有轉換余地的,加油吧。還要說壹點,外管證過期重開,因為妳不是未使用退回,是不存在罰款問題的,只需要在壹個星期之內進行註銷,再重新申請,重新申請時需要重新提交稅局要求的各種文件,既然妳已經交過全額所得稅,出示給他們看完稅憑證就好,重復征收,肯定是不合理的。

問題三:外地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逾期是否罰款?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規定,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以下簡稱外管證),並結清稅款、繳銷發票。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後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如果納稅人未按期辦理繳銷手續,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條第三項的規定處罰。

罰款的話需要繳納2000千元以下。

問題四:外經證過期了五個月要交罰款嗎? 廣東這邊外經證過期是不需要交罰款的,但也要盡快核銷,不然稅局可能會限制妳新開外經證

問題五:外經證 報驗過期,應該如何處罰 外出經營許可證

壹、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納稅人到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管理證明》。

二、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的作用主要有兩方面,壹是確認企業的身份,二是加強所在地與經營地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目的是加強對稅收主要是流轉稅的管理。

三、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申請手續

(壹)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

(二)納稅人應附送需查驗的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稅務機關需報送的其它證件、資料。

(三)納稅人到達經營地後,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登記,提交下列證件、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3、《外出經營貨物報驗單》;

4、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證件。

開個經營許可證的,不收取費用。

問題六:外經證過期,沒有及時辦延期,需要重新交錢麽? 其實按照相關文件,開具外管證和所得稅是沒有任何關系的。我們是分支機構,想當初我們去地稅開建安的外管證就遭到了稅局的為難,後來我們在網上找到了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證明外管證確實和在哪裏交所得稅沒有任何關系,但是稅官仍然為難我們。不過最後,我們經過咨詢12366和多方取證,最終找到了稅官所在分局的局長,才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們最終也沒有繳納所得稅就開出了外管證,妳第壹次開具的時候已經交了全額的所得稅,從各方面講,再收壹次都是不合理的。妳可以讓他們稅局給妳出示相關文件,如果她們不能出示,妳必須要找他們的領導進行溝通。準備好相關的完稅憑證以及稅務文件。具體要怎麽處理,還是看個人,如果覺得沒必要因為壹點錢就得罪稅局或是怎樣,就只能忍氣吞聲地交上了,誰讓稅務部門牛呢。如果想要據理力爭壹下,也不是沒有轉換余地的,加油吧。還要說壹點,外管證過期重開,因為妳不是未使用退回,是不存在罰款問題的,只需要在壹個星期之內進行註銷,再重新申請,重新申請時需要重新提交稅局要求的各種文件,既然妳已經交過全額所得稅,出示給他們看完稅憑證就好,重復征收,肯定是不合理的。

問題七:外經證過期去註銷要不要罰款 20分 只要妳在過期期間沒有使用。應該不會罰款的。

問題八:外經證費是指什麽費用?扣除了外經證費,在外地開發票還交稅嗎?謝謝!請說詳細點 納稅人到外地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經營前,向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開具《外經證》。開好外經證,到項目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交納稅費,(如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費用)。

問題九:外經證過期怎麽辦理? 妳將收到的外經證交還給當耿稅務局就是了,沒有其他材料,萬壹丟失了是要罰款的。

外經證上面有寫繳納的稅款金額、發票份數,代表在經營地開過發票了。

問題十:開完外經證為什麽要在30日之內報驗 繳銷外經證需要的報驗單是指外經證報驗聯拿回開具外經證明的稅務機關報驗。

若外經證上的金額沒有開完且外經證未到期,則辦稅大廳受理窗口在辦理報驗登記後,在外經證上加蓋“已報驗”章。當外經證上的金額全部開完或外經證到期時,需持外經證至主管稅局辦理外經證繳銷手續。特殊情況,外經證上的金額未開完也未到期但需要辦理繳銷的,可至主管稅局申請。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是指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稅務機關按照壹地壹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壹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繳銷:

1、符合繳銷條件的,稅務機關在“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上簽署意見並辦理繳銷手續,收回“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證明聯。

2、對逾期(超過半年)未繳銷的,稅務機關應督促納稅人辦理繳銷手續。

3、對未在經營地足額完稅的,主管稅務機關及時辦理稅款結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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