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由總公司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3.總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4.總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公章確認)。
5.分支機構營業場所使用證明、產權人簽署的房產證復印件或房屋租賃協議。
6.公司出具的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7.分支機構的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分支機構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總部撥款證明
9.
二、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
所需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申報表。
2.單位介紹信或公章。
3.工商局頒發的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4.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總公司(特指分支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第三,稅務登記
所需材料
1.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
2、總行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的股東會決議
總行撥付資金證明壹式兩份。
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壹式兩份;
5.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兩份;
6.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兩份。
7、《房屋、土地、車船登記表》;
8、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9.財務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納稅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0.生產經營場所證明:(1)自有房產,提供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兩份;(2)租賃房產的,提供租賃合同、出租人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兩份;
11,總公司營業執照及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兩份;
12、《納稅人備案表》壹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