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的共同需求,依法強制、無償地參與社會產品分配,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規範性形式。稅收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稅收是國家財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公眾的需要,依靠公眾的力量,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行取得財政收入而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它體現了在壹定的社會制度下,國家與納稅人在征收和納稅利益分配上的壹種特定的分配關系。
稅收特征如下:
1,必填。稅收的強制性是指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依靠政治權力和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法令來征稅;
2.免費的。稅收的無償性是指社會團體和社會成員的部分收入通過稅收轉移給國家,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成本;
3.稅收的固定性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征稅,即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稅方法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規預先規定的,有壹個相對穩定的試用期,是固定的持續收入。
稅收目標如下:
1,流轉稅。流轉稅是對商品生產流轉和非生產流轉征收的壹種稅。流轉稅是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種。
2.所得稅。所得稅又稱收入稅,是指以各種所得為征稅對象的壹種稅;
3.財產稅。財產稅是指以納稅人擁有或控制的財產為征稅對象的壹種稅;
4.行為稅。行為稅是指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征稅對象的壹種稅;
5.資源稅。資源稅是指對我國從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都屬於資源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逾期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