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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寧稅務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微信9月3日消息,南寧市9月2日印發《南寧市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方案》,圍繞搭建平臺、培育主體和重點解決有效供給不足、租賃關系不穩定等問題,全面推進住房租賃試點工作。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以國有資本為引領,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服務管理規範、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基本建成以互聯網信息體系為基礎的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基本實現房源清晰、調控靈活、服務便捷、監管及時的住房租賃全程信息化服務目標,基本達到住房租賃管理和服務重心下移,實行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的目標。

《方案》實施分為三個階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為試點啟動階段,2019年10月-2020年9月為試點實施階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為試點總結發展階段。

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加大公***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允許商業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鼓勵和規範個人出租閑置房源,探索“城中村”改造產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搭建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等,同時,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並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允許將閑置的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

具體來看,南寧將加大公***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壹定比例的公***租賃住房,將配建比例、套型面積、設施條件、交付時間和產權移交方式作為土地出讓條件,納入出讓合同中,保證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用地配建公***租賃住房比例不低於總建築面積的10%。支持在棚改、拆遷安置房小區中配建公***租賃住房。

在符合城鄉規劃,且滿足周邊市政基礎設施及公***配套服務的前提下,按調整規劃條件的相關程序完善手續後,允許將閑置的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完成相關規定程序後調整為居住用地,但經改建的租賃住房不得分割產權出售。房屋改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和主體結構,改建後單套套內建築面積不得少於22平方米。

房企將可售商品住房轉為租賃住房的,連續出租超過10年且終止租賃的,可按新房出售

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發起設立住房租賃企業,形成住房租賃企業、中介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多元化的市場參與主體,提供專業、規範的住房租賃服務。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單壹的開發銷售向租售並舉模式轉變,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賃市場。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可售商品住房轉為租賃住房的,可暫不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連續出租超過10年且終止租賃的,出售時可按照新建商品房辦理銷售和不動產登記手續,並按出售時稅收政策繳納相關稅費。

支持有條件的居民出租房屋,個人出租住房應依法主動進行租賃登記備案。鼓勵個人委托中介機構出租住房,也可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采取統壹運營的形式對外出租。允許現有成套住房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單位對外出租,人均租住使用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超過2人(承租人與同住人之間具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及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除外)。廚房、衛生間、陽臺、儲物間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用的空間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住房改造必須按照住宅設計規範開展。

在符合城市規劃的情況下,探索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建、合作開發、作價入股等方式,利用閑置的城中村改造產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並由其自主經營管理或委托住房租賃企業出租經營。支持“城中村”的村民或村集體將依法建設並符合租賃房屋基本要求的住房進行租賃經營,鼓勵出租人改善出租住房的條件,提高出租住房品質。城區、開發區組織有關部門定期聯合對出租住房進行建築、消防、水電等安全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對“租金貸”嚴肅查處挪用占用租賃押金等行為

在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方面,《方案》要求住房租賃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應當包括“房屋租賃”“房屋租賃服務”等,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將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報送註冊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門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發生之日起5日內辦理相應變更備案。住建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住房租賃企業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

南寧還將指導住房租賃企業規範開展“租金貸”業務,嚴肅查處挪用占用租賃押金等行為,保證資金鏈條安全,穩定租賃關系。

《方案》要求,指導住房租賃企業成立住房租賃行業協會或專業委員會,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房屋租賃日常管理。開展南寧市房地產行業專項治理檢查活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整治市場亂象,維護社會穩定秩序。

此外,南寧將同步建立南寧市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南寧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作為召集人,成員由市住建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國資委、自然資源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城管綜合執法局、大數據發展局、稅務局、司法局、醫保局、打傳辦、金融辦、南寧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南寧供電局、南寧城投集團、南寧威寧集團和各城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有關分管領導組成,研究解決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重大事項,統籌推進市場培育發展工作。

打擊傳銷組織,專項治理出租房屋

南寧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自2018年9月上線以來,已運行壹年,租賃雙方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即可通過互聯網辦理租賃備案證明,基本實現了群眾“零跑路”。

近期,南寧市住建局通過與市打傳辦***享涉傳信息數據,在該平臺上實現了自動甄別涉傳人員信息的新功能,聯合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即在辦理房屋租賃備案業務時,租賃雙方上傳雙方身份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及租賃合同等材料後,系統即可比對涉傳信息數據智能審核,當識別到承租方涉嫌涉傳人員的,系統將自動終止房屋租賃備案業務申請,並及時向出租方、市打傳辦反饋預警信息。

近幾年,南寧市大力打擊傳銷組織、涉傳人員,開展出租房屋專項治理是措施之壹。根據《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將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此,壹經查實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不管出租方是否知情,都將面臨處罰。出租方可通過辦理房屋租賃備案核查承租方是否涉嫌傳銷,降低租賃風險,把好出租房屋第壹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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