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三方面措施確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1、貼息,貼息政策主要是為了對防控物資保障的重點企業加大資金支持,支持恢復產能、擴大產能,全力保障物資的供給。
2、關於收儲的政策,為了鼓勵企業保質保量增加緊缺的重點醫療防護物資的生產,比如N95口罩,比如防護服等等
3、有關稅費方面的政策,比如物資保障供應方面,壹方面是對支持重點企業擴大產能,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給予稅費的優惠,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底稅額,這是增加企業的現金流。
二、防疫新政策
1、防疫政策要求要落實好防疫健康碼統壹政策、統壹標準、全國互認、壹碼通行。
2、各地要依托全國壹體化政務平臺,落實健康碼互認機制和規則,明確跨地區流動人員健康碼信息在各地區可信可用,切實保障群眾必要的出行需求。
三、江蘇省防疫最新政策
1、無法提供核酸證明的,在抵蘇後立即向所在社區/單位/酒店報備,並進行就近采樣檢測(24小時內)。高鐵/火車/飛機/輪船對紅、黃碼人員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2、進入江蘇省:中高風險地區暫緩入蘇,等到風險降級再進入。確實有需要進入江蘇的,與病例有密切接觸、軌跡交叉、中高風險旅居史人員實行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監測(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壹條
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壹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