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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違規繳納社保費用怎麽辦?

打電話報警。

6月下旬,各大新聞媒體的民生頭條都在關註和評論“承德社保騙保案”。“900萬、赤字、欺詐”這幾個字極大地吸引了公眾的眼球,極大地影響了社保公信力。拋開其他負面評論,作為壹名社保從業者,筆者試圖還原其過程,客觀分析該事件中投保人、加害人、社保部門的過錯以及該案的警示意義。

首先,還原事件過程

從媒體和我的專業知識來看,在這起事件中,參保人即受害人自己繳費或委托他人繳費的社保工作人員,即行為人白個人,白將款項據為己有,偽造豐寧縣參保人繳費收據和轉入承德市社保的轉賬收據,將繳費信息手工錄入社保信息系統,並向參保人出具真實紙質材料,參保人成功退休。參保人真金白銀取出的錢全部被個人私自吸收,而參保人的個人繳費年限、個人賬戶、社保基金賬戶顯示的金額等數據都是人為虛增的。

第二,這個事件誰對誰錯。

(壹)被保險人的粗心大意,或僥幸心理是前因。

從媒體對參保人的采訪來看,他們都描述繳費只是通過熟人介紹,不知道15要交的社保費是怎麽批下來的,就直接給別人交了。試想,除了城鄉養老保險,村委會可以代收個人繳費部分並開具收據,社保由單位代扣代繳,由哪個社保經辦機構代收現金或轉賬給個人為參保人辦理繳費手續。沒有這樣的防騙常識,被保險人心存僥幸,粗心大意是不是錯了?所以妳去社保經辦機構,壹定要通過各種渠道獲取社保公開的文件指引,包括網絡、電話、服務大廳等。,並在大廳窗口正式提交材料申請。不要相信別人的介紹和綠色通道!

(B)對社會保障機構的監督不力

1.財務對賬系統沒有落實到位。

這四個環節環環相扣,從參保繳費的核定到繳費入庫,再到社保的轉移,最後到待遇的核定,各個環節本該有的監控都沒有到位。筆者看過《河北省社會保障費征收條例》。我省實行的是地稅代征社保費的制度,即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然後在地稅部門繳費,地稅會將繳費數據轉入社保賬戶進行處理,但社保轉移操作由社保單獨完成,不經過地稅部門。然後每個城市應該定期與當地稅務、社會保障和財政局對帳。有100多人卷入了這壹事件。據媒體報道,應繳社保費用近900萬。但是社保收入900萬,每個月卻有大量養老金發放。收支差額巨大,但在2010到2013這四年間沒有發現。可見,金融監管制度是需要落實的。

2.社保經辦關鍵業務風險點監管不足。

這次事件中還有壹項社會公眾不是很熟悉的社保業務,就是所謂的假轉移。壹般情況下,社保是從壹個地方轉移到另壹個地方。如果是跨省的,必須按照國務院200966號文件的規定,實際轉出轉入賬戶確認,即基金由基本金分行確認,基本金分行確認轉入賬戶後,由業務部門手工錄入支付明細。但如果是省內轉,還是市內轉,各地規定不壹。部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省份或城市沒有實際的繳費轉移。該事件存在這樣壹種情況,即單純轉移關系,不確認實際金額。沒有資金的實際劃轉,方便了參保人和經辦機構,但容易造成虛假劃轉。本該加強的監管在這個環節的缺失也造成了目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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