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車輛管理所有3個,它們分別是:
1、濰坊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濰縣中路;電話:(0536)8091234。
2、濰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寒亭大隊車管所,地址: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電話:(0536)8288638。
3、濰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濰城大隊車輛管理所,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北宮西街1577;地址:(0536)8288231。
擴展資料
車輛管理所
車管所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流程和崗位臺
1、車管所辦理機動車登記、駕駛員考試、發證業務時,應當使用業務流程記錄單,記錄機動車登記和駕駛員考試、發證的辦理情況。各崗辦理業務完畢,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字。監督崗或業務領導崗在處理各崗位反映的問題時,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註明確的處理意見。《流程記錄單》存入車輛和駕駛員檔案。
2、建立崗位臺帳。機動車檢驗崗、登記受理崗應當每日記錄本崗位辦理的每輛車的車主、車型、受理日期、辦結日期等內容,並記錄車輛不符合規定的事項和處理情況。檔案管理崗、牌證管理崗除記錄上述內容外,還應當記錄每輛車的號牌號碼。
崗位監督
車管所每個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崗位,都有監督上壹個崗位工作情況的義務,發現上壹崗位交來的手續有疑問,或違反規定辦理業務,以及證、表填寫不規範、未按規定簽名蓋章等問題,應當向監督崗報告。監督崗應立即調查處理,並作好處理記錄。
違規報告
車管所領導違反車輛管理規定,指令辦理有關車輛管理業務,各崗位應當拒絕辦理。領導堅持要求辦理的,經辦人員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記錄有關情況。辦理後,應當及時向上級領導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