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領導和省文聯指導下,依據文聯章程開展工作。市文聯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按照自身性質,積極探索並建立區別於黨政機關,符合自身特點、充滿活力的運行機制,創造性的開展工作。主要是:(壹)積極開展活動,組織文藝家深入生活,繁榮創作。(二)通過表彰文藝工作者和開展文藝評獎活動,培育文藝人才,繁榮文藝事業。(三)認真聽取文藝家的意見,及時反映文藝家的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文藝家的合法權益。(四)拓展民間文化藝術交流渠道,為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對外文化交流做好服務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落實黨的文藝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市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和市文聯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為全市性各文藝家協會和各縣市區文聯做好聯絡、協調、服務和指導工作;團結全市文學藝術家和文藝工作者,反映和聽取文藝界的情況和意見。
(二)組織召開全市文聯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以及全市文聯系統的工作會議和全市性文藝家代表大會。
(三)組織團體會員的文藝創作和評論、學術交流、人才培訓和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召開全市文聯系統的學術研討會議;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各種文藝評獎工作。
(四)負責文聯的組織宣傳工作;對有關的文化藝術社團進行監督管理。
(五)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文藝界同省內外藝術家、藝術團體開展文化交流活動。
(六)維護文藝家和藝術團體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文聯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