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報。對於個人所得稅,有壹個“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要求,但不是重復申報,好比企業所得稅的年報(年度匯算清繳),目的是對壹個會計年度的涉稅核算進行自查自糾。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收入應納稅款,分月預繳,納稅人應在每月結束後7天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應在每季結束後7天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結束後,納稅人應在3個月內結算。
納稅人年終壹次取得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收入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天內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年度內分別取得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收入的,每次取得收入後下月7日內申報預付,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結算。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收入應納稅款,分月預繳,納稅人應在每月結束後7天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應在每季結束後7天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結束後,納稅人應在3個月內結算。
納稅人年終壹次取得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收入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天內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年度內分別取得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收入的,每次取得收入後下月7日內申報預付,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