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上指依照擬訂的事項辦理。通常由承辦人員簽註擬辦意見後, 主官若贊同,則批示「如擬」二字。
長官批閱公文,最好要有意思表示,常見的批次是“如果妳想”和“可以”。事實上,沒有必要區分這些差異。工作場所經常出現的詞匯通常是主管向下屬報告的事件或意見。
擴展資料:
蔣介石使用公文的指示還包括“閱”和“五月”。特別是在黨史館的文件中,其中壹人於1955年9月17日簽字,詢問是否參加孔子誕辰紀念活動。蔣介石隨後在公文中指示“下周無事”,相當於撤銷了這份公文。
國民黨黨史館幾乎在1971年以前編纂了蔣介石的官方文件。王文龍之所以這樣解釋,是因為1969年蔣介石發生車禍後,他的健康狀況不如過去,公文閱讀也少了,晚年看不到他的筆跡。
與蔣介石最常用的“讀”相比,李登輝也會用“讀”和“學”來表示公文。例如,在拉斐特軍購案中,李登輝對臺軍簽署的公文表示“知道”,稱自己沒有就此事作出裁決,但與蔣介石的作風略有不同。
馬英九的公文使用說明將使用“如果有意”、“可以”,少用“讀”,並與蔣介石、李登輝風格不同。馬英九用的是毛筆,也是蔣介石相當大的遺產,它不同於李登輝和陳水扁用圓珠筆或鋼筆表示文件的習慣。
中國新聞網-蔣介石“批示”史料公布 兩蔣文物易引大陸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