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也有可能是踏入管理階層的第壹步。
文秘
行政文員:
行政文員工作涉及面較廣,事務較繁瑣,對完成工作的質量效率也有壹定的要求。那麽,行政文員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要求有哪些呢?
他應能獨立操作計算機,熟練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辦公自動化軟件及Internet郵件收發和處理技巧。熟練運用各類辦公自動化設備。
同時應具備良好的記憶力以及對時間的分配和溝通協調能力,還要有較強的保密意識。具有良好的文字組織和語言表達能力,中英文打字速度快,能熟練操作五筆輸入等漢字輸入法。掌握常用英語口語,有較好的英語閱讀和寫作能力。
文員:
辦公室文員(會議、文書、印信、檔案、接待、宣傳欄、文件報紙收發)工作職責:
1. 接聽、轉接電話;接待來訪人員。
2. 負責辦公室的文秘、信息、機要和保密工作,做好辦公室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3. 負責總經理辦公室的清潔衛生。
4. 做好會議紀要。
5. 負責公司公文、信件、郵件、報刊雜誌的分送。
6. 負責傳真件的收發工作。
7. 負責辦公室倉庫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庫的登記。
8. 做好公司宣傳專欄的組稿。
9. 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規定,保管使用公章,並對其負責。
10. 做好公司食堂費用支出、流水帳登記,並對餐費做統計及餐費的收納、保管。
11. 每月環保報表的郵寄及社保的打表。
12. 管理好員工人事檔案材料, 建立、完善員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嚴格借檔手續。
13 社會保險的投保、申領。
14 統計每月考勤並交財務做帳,留底。
15 管理辦公各種財產,合理使用並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提倡節儉。
16. 接受其他臨時工作.
秘書:
秘書是掌管文書並協助機關或部門負責人處理日常工作的人員。
1998年5月,國家勞動部(現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其新頒布的《秘書職業技能標準》壹書上將“秘書”概念定義為:專門從事辦公室程序工作,協助領導處理財務及日常事務,並為領導決策及實施服務的人員。
目前我國秘書從業人員約達2300萬人。
我國外資企業秘書分三類:
初級秘書——以接電話、發傳真、收發信件等服務型為主;
中等秘書(壹般性秘書)——用英文寫壹般信函、起草報告和準備會議等。多為大專或本科畢業。
高級秘書(經理助理)——能起草重要的合同文本、懂法律、稅務知識,有應急處理能力。
秘書
壹、國外的定義
1.西方發達國家的定義。國際職業秘書組織(英文全稱:professional secretaries international)
是以歐美等發達國家為主的跨國秘書組織,它給秘書所下的定義是:"具有熟練的辦公室工作能力,不需上級
敦促即能主動負責、積極進取、幹練果斷、能在授權範圍作正確決定的經理助手。
2.原蘇聯的定義。認為:"秘書是壹項普通的職業,其職能主要為機關提供稱作秘書的輔助性、事務性和
信息性的服務。"這主要指機關秘書,因為私人秘書不是主體,它強調的是全面輔助領導與為領導服務的秘書
職能。這個定義較接近我國的情況。
3.日本的定義。日本學者認為秘書是"幫助與處理各種事務的工作人員";還有通俗的說法:"秘書是全能
運動員"。這突出表明了秘書的工作範圍是隨著領導人的工作範圍而變化的,"賦予性"強,是很難明確界定的
,同時也強調了秘書為領導人服務的"直接性"。日本社會具有東西交融的特點,它對秘書必須絕對忠於領導的
要求特別強烈。
以上國外定義的***性:(1)秘書是壹種社會職業,而不僅是壹種官職名稱;(2)秘書主要是為領導服務
的人員。不管要求與權限有何不同,前壹點與我國的現狀是有差異的,在我國秘書主要地還是壹種職務名稱,
而沒有完全社會職業化;後壹點則是古今中外秘書的***性,即壹切秘書都是為其領導人服務的助手,沒有領導
就沒有秘書,正是領導人的需求,導致了秘書工作的產生與秘書的誕生。
二、我國對秘書定義的各種說法
我國自80年代以來,對秘書的定義進行了探討,並有所進展,各家界說多種多樣:
1.1979年《辭海》秘書詞條寫道:秘書是"職務的名稱之壹,是領導的助手。秘書工作是壹項機要性的工
作,它的任務是收發文件、辦理文書、檔案和領導交辦的事項,各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壹般均設有秘書工
作部門或秘書工作人員。"
2.1982年毛含德教授在《秘書學概論》(內部版)中說:"秘書是壹種職務的名稱……是在國家政權單位
、事業和企業單位中,協助領導綜合情況,研究方針政策,密切各方面的關系,辦理文書、檔案、人民群眾來
信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務的人員,也是壹種職稱。" 提出了研究政策問題是正確的,但"職稱"只是壹種設想。
3.1983年張金安、常崇宜在《秘書學概論》中認為:"秘書是壹種職務、也應當是壹種職稱","是領導的
耳目、助手和參謀。" 當時"信息"壹詞尚未流行,"耳目"實際上指這個意思;另外這是第壹次明確提出了"參
謀"問題。但"職稱"之說是不確的。
4.1986年張家儀在《秘書》雜誌上撰文認為:"秘書是身處領導機構或附著個人,撰制掌管文書,輔助決
策,並處理日常事務的服務人員。"並認為"秘書從事的工作也就是秘書職業,秘書職業也就是服務性的,所以
秘書決不是壹種職務而是壹種職業。"
上述秘書的"近身"特點(即"身處領導機構")是1985年底李欣在武漢提出的;輔助性是上海樓宇生強調的
秘書的本質屬性;社會職業化是常崇宜1983年在《秘書學概論》中提出的。張家儀概括較好,反映了秘書學研
究的深度。但"附著個人"的提法不準確,講"秘書決不是壹種職務"也嫌絕對化。
5.1987年常崇宜在《現代秘書工作》壹書中認為,"秘書是壹種職務名稱,也是壹種社會職業。是領導機
關首腦或特定領導人員的助手。各種秘書的具體助手作用各不相同,但都是通過輔助領導,直接為領導服務去
體現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
這是試圖對公務與私人秘書、各行業、層次、工種秘書作出的廣義定義,其中的"特定領導人員"包括了私
人秘書的領導者,正由於是廣義,文字概括不精練。
6.1987年劉祖遂、王守福在《通用秘書學》中認為:"秘書是社會職務的名稱之壹,是為領導中樞和領導
者提供綜合性、輔助性服務的公務人員。" 這裏明確指出"公務人員",是壹種狹義的定義。
7.1989年董繼超在《公務秘書學》中認為;"所謂秘書,就是掌管文書並直接輔助上司全面處理事務的人
員。" 這裏用了"所謂"二字,並沿用了論述秘書活動方式的辦法,以及強調了"事務"而未提"參謀",反映了定
義的難度。
此外,筆者所見到的我國秘書界著名學者李欣、王千弓、翁世榮等在他們的論著中,都沒有直接探討定義
問題。1990年袁維園主編的《秘書學》也只講到秘書"是廣泛的社會職業之壹",是"壹種行政職務"。
歸納起來,各家說法中涉及的有四個問題:(l)我國秘書是壹種職務名稱,還是壹種社會職業,或者二
者兼有?(2)我國秘書的主要職能作用是助手,還是參謀,或者二者兼有,又如何準確表達?(3)對秘書下
定義時應主指狹義的辦公廳室中的秘書,還是應包括廣義的如研究室、信訪局、保密局、檔案局等與辦公廳室
獨立平行的機構、甚至業務科室中從事秘書工作的人員?(4)私人秘書的情況很不相同,但數量正在擴大,
要不要包括進去?
三、初步的結論
l.廣義秘書的概念;"秘書是領導人的事務與信息助手。"這裏的廣義,包括了公務秘書、私人秘書,又
包括了各行業、層次、工種;領導人既含單數,又含復數--領導集體;因此只能是簡明、抽象的概括。
2.狹義秘書的概念。"秘書是壹種職務名稱,正在成為壹種社會職業,指處於領導近身,直接為領導從事
事務性、信息性的輔助服務的工作助手。"這裏著重排除了私人秘書。
廣義與狹義內涵相通,又有差異。主要強調了秘書是領導近身的直接助手,是直接為領導服務的人員這壹
含義。這個"助手"包括了智力性的助手在內,從而也反映了現階段我國要求秘書部門發揮"參謀作用"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