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變更經營地址的,應當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變更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復印件;租住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
3.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名;
(壹)決議事項。
(二)修改相關章程;
③股東(自然人)蓋章簽字;
4.公司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跨註冊管轄區遷移住所的步驟:
(1)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擬遷入地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後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二)企業向遷出地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企業遷移通知書》;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遷出地登記機關;
(3)企業應向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除住所和經營範圍外)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壹式兩份;
7.稅收跨轄區轉移的,需要辦理遷出原稅務管轄地的手續;
二、工商變更後,還要變更稅務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1.稅務變更需提交的信息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承諾書:表明現任法定代表人承擔前任法定代表人的全部稅務責任。(現任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無效)
(5)國家稅務登記證原件
(6)股權同時變更的,提供變更後的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或變更後工商局出具的股東名冊。
2.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提交信息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打印在兩張A4紙上)。
(3)公章;
(四)組織機構代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