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學區的適齡兒童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非學區內戶籍的外來適齡兒童
1.2014年8月31日前父母壹方或雙方戶籍屬本學區範圍內者。提供材料:父母及子女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父母結婚證。
2.2014年8月31日前父母壹方或雙方屬本學區行政、事業單位正式人員。提供材料:單位證明、半年以上工資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
3.2014年8月31日前父母壹方或雙方在本學區內有房產證者。提供材料:房產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2014 年 8 月31日前父母壹方或雙方在城區用工單位工作壹年以上者,且能提供最近壹年由用工單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提供材料:由用工單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社會養老保險機構開具的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的原始憑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5.2014 年8月31日前父母壹方或雙方在本學區內辦企業、經商,並有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和工商營業執照者。提供材料:稅務登記證和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6.2014 年8月31日之前父母壹方或雙方在城區有壹年以上的固定居所且大班在縣城幼兒園(包括外舍)就讀的適齡兒童,以縣城各幼兒園 2014 學年開學報名註冊的花名冊為準。提供材料:所在幼兒園就讀證明,暫住證或者社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