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慶市地方稅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負責區內地方稅源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2.安慶市地方稅務局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分局
負責區內地方稅源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3.安慶市地方稅務局涉外分局
負責轄區內涉外稅源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涉外稅法宣傳和咨詢輔導;負責涉外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工作;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4.安慶市地方稅務局迎江區分局
負責本轄區內除重點稅源和涉外稅源以外稅源的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稅法宣傳和咨詢輔導;負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5.安慶市地方稅務局大觀區分局
負責本轄區內除重點稅源和涉外稅源以外稅源的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稅法宣傳和咨詢輔導;負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6.安慶市地方稅務局宜秀區分局
負責本轄區內除重點稅源和涉外稅源以外稅源的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稅法宣傳和咨詢輔導;負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