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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的十件實事是什麽?

如下所示:

1.開展“提質增效辦好案”活動。聚焦主業,持續逐案攻堅,逐月推進,清理壹批積壓案件,化解壹批矛盾,重點壓減12個月以上未結案件,全力攻克3年以上未結訴訟案件,切實解決長期未結案件和審判效率低下的突出問題。不斷強化平衡結案與多辦案、快辦案與好辦案的意識,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大幅縮短上訴案件卷宗的移交周期。研究制定申訴案件卷宗移送流程規則,加強監督管理,將卷宗移送納入辦案體系,使卷宗移送的每個節點都在網上留下印記,並定期進行通報和評議,進壹步縮短卷宗移送周期。

3.建立律師專用電子服務地址庫。發揮電子化服務優勢,聯合市司法局、市律協建立南京市律師固定電子化服務地址數據庫,以電子化方式送達包括裁判文書在內的訴訟材料,適用於全市兩級法院律師代理的所有民事案件,縮短服務周期,提高服務效率。

4.打造壹個聯系法官的掌上交流平臺。針對當事人和律師普遍反映難以與辦案法官聯系溝通的問題,開發手機APP小程序,搭建當事人、律師和辦案法官之間的溝通平臺。

5、“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決直通車”的開通。全市法院實現了訴訟服務中心附屬“金融糾紛調解工作室”全覆蓋,依托特邀金融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強化金融非訴訟糾紛解決的力量和效果。積極推進群體性證券期貨糾紛訴前調解改革,暢通“訴前指定調解+司法確認”和“示範訴訟/代表訴訟+訴訟委托調解”無縫銜接,打造立體化、多層次、便捷高效、低成本的金融糾紛解決新模式。

6.執行資金的集中清算。堅持付款要清晰明確,付款要盡快,付款要清理的原則。承辦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索賠,壹個月內完成賠付。不能支付的,應當說明原因。全面清理長期存放的執行資金賬戶,將不明執行資金納入統壹賬戶管理。建立工作機制,執行指揮中心對“壹人壹案壹賬”和案件的認領、發布進行統壹監管和提醒。

7.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加強與市人社局等部門的聯動,建立以調解、仲裁、訴訟、勞動監察、法律援助為基礎的具有南京特色的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解中心,推進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構建符合人民群眾期待的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處理有效機制。

8、廣泛參與基層社會綜合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期“喬峰經驗”,開展法院幹警進“網格”活動。原則上網格員服務社區網格的次數每月不少於兩次,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化解矛盾糾紛,盡最大努力幫助群眾解決問題。主動將人民法院下沈到轄區內的網格和社區,深入基層社區綜合治理網絡,開展法制宣講、矛盾調解和引導人民調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創造基層和諧穩定。

9、實施野生動物法律援助* * *行動。為更好地回應人民群眾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需求,針對野生動物案件審判中發現的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難以收容、野生放養不利、救助不及時、審判所需專業知識缺乏等問題,我們與南京紅山森林動物園合作實施了野生動物救助行動,重點開展野生動物收容救助、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普及、提高生物科學專業知識和能力等工作。

10,開展系列法制宣傳活動。重點組織開展“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五壹勞動節”、“六壹兒童節”、“6.26國際禁毒日”等系列專題法制宣傳活動,送企業、送社區、送校園。為企業現場“送醫”,幫助企業防控法律風險,加強權益保護,服務科技壹線,推動創新型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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