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和個體戶的區別
1,開票更方便,個體工商戶只能代開發票,公司收入以實際開票收入支付。不開的話,不用交稅,而個體工商戶每個月交固定的稅。
2.公司是法人實體形式,而個體工商戶顯然不特定於這種形式,所以規模發展有局限性。
3.個體戶不能提升自己的學歷。再合夥經營,個體戶經營模式是不行的。
註冊公司有什麽好處?
壹.合法性
所有股東或發起人在設立公司時,需要取得業務經營主管部門的相關批準,必須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公司登管機關辦理登記。在這個過程中,涉及到兩個主要的法律法規:公司法和其他業務部門法律法規,具有很強的法律和遊戲規則效應。
簡單例子1:個體戶經營虧損,所有債務妳自己負責。如果有限公司經營虧損,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比如妳註冊公司,註冊資金50萬,妳欠了別人200萬,妳只需要還50萬,而且是受法律保護的,別人不能無限追究。
第二,真實性
壹般註冊代理機構至少要有辦公場所證明、銀行賬號證明、驗資證明、業務主管單位批文,經銀行、驗資機構、業務主管單位、工商部門、稅務部門等驗證或認可。壹般與實際事實相符,具有較強的真實性和開放性,容易得到對方的認可。
簡單的例子:壹家從事銷售的銷售公司,因為沒有註冊,內部制度不健全。比如簽銷售合同,開正規發票,很多客戶的要求不能及時滿足,導致發貨不及時,收貨晚,最後是回扣和貨物損失。
第三,實力。由於公司章程不是由國家制定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定,作為公司的內部規則,公司具有很強的自治性,其效力只限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由公司自行實施。公司的運營有無限的想象空間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