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計時間
借:所得稅?189.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89.00
2.付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189.00
貸款:銀行存款?189.00
2.我們是小型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第69條?第(3)項:如小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返還前,在實際收到返還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不含出口退稅)、消費稅、營業稅時計入營業外收入。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屬於稅前減免,因此減少的所得稅不計入營業外收入,也不涉及會計處理。
三,那麽小規模企業2萬元以下暫免增值稅和營業稅,是不是不計入營業外收入?
答案是: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營業稅不涉及會計處理。
4.為什麽對2萬元以下小型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屬於預征減征,還要計入營業外收入?
這是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部分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中,2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是免稅的,因此稅收被迫獨立。因此,
財政部在《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24號[2013])中有明確規定。
見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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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免稅業務的賬務如何處理?比如賣免稅農產品。
答案是:全額計入營業收入,增值稅不涉及賬務處理。雖然對此沒有明文規定,但《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第16號——政府補助》第二條第三款明確規定:“稅收優惠除退稅外,還包括直接減稅、免稅、增加稅收扣除和部分稅收抵免。這種稅收優惠並不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而不是作為本準則規定的政府補貼。”據此,我們可以確定,直接免征增值稅的優惠待遇不能按照政府補貼來核算。剔除“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後,仍沒有相關的指導性文件明確此類稅收優惠的會計處理。所以在會計處理上還是有兩難的。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4-收入》對收入的定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增加所有者權益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享受直接免征增值稅的企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完全符合收入的定義,故應納入收入範疇。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婷同誌對收入和費用的定義是:“收入或費用突出日常活動,只有企業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才構成營業收入或成本,非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屬於利得或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費用。”根據本段對收入的明確定性分類,不難看出,企業免征增值稅形成的收入與企業的日常活動密不可分。因此,免征增值稅的收入應計入企業的“營業收入”,是“主營業務收入”。
6.上述會計處理是否與納稅申報制度相沖突?
完全沒有沖突。小規模納稅人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壹般納稅人見《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頁(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