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出生於1973年2月18至1991年2月18之間)。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含2009年山東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高校畢業生)。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其有親屬應當回避的部門或者單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5-2008年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考試作弊的人員,被開除未滿5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能報考。在我省縣以下機關工作滿五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經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該職位。
全省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聘,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職位外,不得對報考人員進行學歷性質、地域、戶籍等方面的限制。
選調生中考考生的條件是: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紮實,肯吃苦,樂於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有創業精神,業績突出。組織紀律性強,清正廉潔,作風正派,在群眾中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後出生),2007年以前(不含2007年)調入基層工作,在現單位工作滿壹年,身體健康。
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勞教系統招錄公務員的資格條件和報名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