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RS,截止到2020年8月,全世界已經有109個國家簽定CRS協議書,設立了4200好幾個多邊交換關系。據OECD信息,截止到2020年8月,已經有98個國家和地區/地域與中國CRS“匹配”通過了。好幾家國家稅務總局可能積極主動科學研究如何運用互換回家的數據發覺可能出現的節稅風險性。與中國CRS配對成功的98個國家和地區/地域
2,《經濟實質法案》的落實好幾個傳統零稅率或低稅率我國/地域,比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根西島、澤西島等,皆在2018年底相繼頒布了經濟實質法案。如公司不能滿足經濟實質規定,有關國家也有可能將以上零稅率或低稅率我國/區域的企業數據交換至該企業具體收益人該國/區域的稅務機關。
3,與其它國家/地域簽訂的稅收協定裏的“數據交換”條文中國與其它國家/地域簽訂的稅收協定中通常會包括“數據交換”條文,該條文增強了成員國彼此負責人政府中間在稅務管理層面深度合作,為兩國之間壹同解決海外經營者躲避稅款的舉動帶來了根據。
4,與好幾個海外我國/地域簽訂的稅款情報信息互換協約針對並未與中國簽定稅收協定或協約並未生效的海外我國/地域,我國還可通過與其說簽定稅款情報信息互換協約來搜集有關信息。但這些我國大多數是最常見的零稅率或低稅率的大國/地域。截止到2020年2月,我國已經與10個海外我國/地域簽定稅款情報信息互換協約,包含:巴哈馬、英屬維爾京群島、馬恩島、根西島、澤西島、開曼群島、百慕大、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列支敦士登。
5,別的公布信息獲取渠道
我國稅務局還能通過現代科技方式搜集公開渠道信息內容,比如:公司變更信息內容、公司股權變動信息內容、股票公告等,因此獲得本人應納稅額信息內容案件線索,並以此進壹步剖析隱性的節稅信息內容。
另收稅款滯納金或處罰。從滯納稅金之日起,按日另收滯納稅金萬分之五的稅款滯納金即約等同於年化利率18.25%。情節較輕,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惡劣,能夠處二千元之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情節惡劣涉及到逃稅的行為,稅務局追討其不交或者少繳的稅金、稅款滯納金,處以不交或者少繳的稅金百分之五十之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和國稅總局政策研究室施行的《關於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要求,針對違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存有逃稅、騙退稅、騙抵等失信行為的當事人,稅務局把它納入重點關註對象,采用制度性管束和懲戒措施。高凈值人群理應防患於未然,盡快籌備布署,確立稅收真實身份,整理所獲得的境外所得情況及稅務合規情況,積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