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區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的規定和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浙財會字〔2007〕81號)文件精神,吳興區財政局將在2007年12月13日—21日開展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報考對象和條件
凡年滿18周歲,有誌於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及組織考試機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壹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壹命題,由各市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珠算五級等級考試由各縣級以上(含縣級)珠算協會不定期組織。
三、部分考試科目免試的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並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的人員,可憑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 年內(註:2年內,是指自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期間)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請各考生認真對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選擇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壹門。考試之前,考試管理機構不再進行免試科目資格審核。如不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免試條件,只報《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壹門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四、報名時間與報名辦法
吳興區報名時間為2007年12月13日—12月21日。
凡吳興區轄區內人員(單位稅務登記在吳興區地稅分局的從業人員或戶口所在地隸屬於吳興區的無業人員)到吳興區財政部門報名。
五、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下午14:00—16:00 會計基礎
六、試題題型
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三種。
七、考試成績的核定
由省財政廳確定合格標準,核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各地、市公布合格人員名單,並核發考試合格證。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考生,該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發給單科合格證(該單科合格證在申領從業資格證時,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有效)。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考生,必須在該兩科目考試同時合格時,發給全科合格證。上述單科合格證或者全科合格證有效期均為兩年。
八、考試用書
可在當地人事考試中心訂購,也可在會計證考試網上直接訂購,點此進入>>
九、報名工作及其他有關事項
1、報名費用: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2、報名手續: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填寫報名表(附件)1份並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1寸近照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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