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力再生產的有力保證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的退休、新成長勞動力的順利就業、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讓老年人有安全感。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數量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職工的基本生活,相當於保障了社會相當壹部分人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職工來說,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未來老年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多了穩重,少了浮躁,有利於社會穩定。
主要特點
壹是國家立法強制執行,所有企業、單位、個人都要參與。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可以到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壹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或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實現廣泛的社會互助。
第三,養老保險是社會性的,影響大,長期享受人數多,費用巨大。因此,有必要成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壹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舊更替,實現就業結構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社會穩定;它可以激勵年輕人奮進,提高工資標準,為他們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從側面幫助促進經濟發展。
領取養老保險的條件:
壹般情況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1.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個人繳費至少15年;
3.個人和用人單位依法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