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導向,著力加強對移民幫教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和管理
壹是進壹步健全和完善刑滿釋放人員銜接制度。
切實加強服刑人員信息錄入和信息核查,及時掌握服刑人員基本情況。做好服刑人員出獄前與監獄的對接工作,嚴格執行刑滿釋放人員接送制度,及時清理刑滿釋放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發布其信息。做好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前的對接工作。刑滿釋放後,納入安置幫扶範圍。及時建立健全刑滿釋放人員檔案管理,加強刑滿釋放人員管理,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前的思想幫扶工作。
二、進壹步做好對刑滿釋放人員的教育和幫教工作。
依托基層黨政、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家庭“四幫壹”模式,加強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工作,對重點幫教對象實行定期考核,充分調動社會幫教力量,對刑滿釋放人員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律和道德文化教育,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和問題,努力減少和消除他們的消極對抗情緒,鼓勵和引導他們遵紀守法、自立自強。引導他們養成良好的思想認識、心理狀態、行為習慣和自我保護意識,遠離違法犯罪,防止再次犯罪。
三、進壹步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就業援助工作。
積極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稅務、工商等部門,向刑滿釋放人員宣傳國際促進就業政策,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為刑滿釋放人員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介紹,加強刑滿釋放人員社會救助,協調落實國家社會救助政策。積極鼓勵和支持有安置意願和安置能力的各類企業建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基地,吸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對村(社區)安全站進行檢查評估。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刑滿釋放人員再次犯罪甚至參與嚴重刑事案件或群體性事件的,要追究治安隊、村(社區)負責人和監管、教育、改造環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移民安置工作的宣傳和培訓。
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報道我鎮安置教育的先進經驗和做法,著力培育和宣傳有影響力的先進典型。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移民幫教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加大移民幫教工作者培訓力度,努力提高移民幫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重點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強制措施,努力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接收工作。
五、建立服刑人員基本信息溝通和反饋機制。
鎮安所收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以下簡稱監獄)發來的《監獄服刑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後,核實基本情況後,以村(社區)、家庭為單位,制定監獄服刑人員監管改造“幫教計劃”,明確幫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並在1個月內反饋給服刑人員所在監獄。
六、嚴格執行刑滿釋放人員義務教育制度。
1刑滿釋放前,監獄將《刑滿釋放通知書》(附綜合評估意見)、回執等相關材料送達鎮安副所和公安機關。鎮安幫教辦和公安機關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突出和加強對四類重點幫教對象的管理銜接。壹是有明顯再次犯罪傾向的服刑人員;二是無親人可投、無家可歸、無業的“三無”人員;第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第四類是`因假名、假地址和假身份而無法聯系的人。對於壹般幫教對象,鎮安副所組織村(社區)治保站在1個月內將回執反饋給監獄,同時負責聯系服刑人員所在村(社區)代表及家屬,按期接回監獄。
七、深入調查刑滿釋放人員。鎮安助理員辦公室組織村(社區)安邦站在期間對當年回歸社會的刑滿釋放人員進行了全面調查統計。同時,鎮安助理員工作站要對當年刑滿釋放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分析,重點摸清與外來人口混雜的外地刑滿釋放人員、未回原籍報到落戶的刑滿釋放人員、外出務工的刑滿釋放人員和“三假”、“三無”、與家人分離的刑滿釋放人員。要徹底摸清底數,掌握行蹤,建立好偵查工作的臺賬。
八、嚴格執行刑滿釋放人員的檔案管理制度。
鎮司法所要要求各村(社區)建立健全刑釋解教人員管理檔案,嚴格實行壹人壹檔。刑滿釋放人員檔案應使用省安辦統壹下發的格式文件,規範檔案登記、管理和使用,逐壹建立刑滿釋放五年內和刑滿釋放三年內人員的管理檔案。
九、完善刑滿釋放人員信息管理平臺。
根據要求,充分利用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信息管理系統(網絡版)。通過信息系統,及時錄入和核實監獄服刑人員的基本信息,以及刑滿釋放人員的聯系,建立和完善本地區刑滿釋放人員和高危人群信息數據庫。以促進刑釋人員順利融入社會為重點,努力提高刑釋人員服務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