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額是按稅率繳納的稅額。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時,以當期銷項稅額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如果由於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導致當期進項稅額不足以抵扣,則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二、納稅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在保障和實現財政收入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為稅收是強制的、免費的、固定的,可以保證收入的穩定;同時,稅收的征收非常廣泛,可以從多方面籌集財政收入。
2.稅收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之壹。國家通過稅種的設置和稅目、稅率、加征或者減免稅的規定,調節社會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權力的功能。國家權力是稅收產生和存在的必要條件,國家權力的存在依賴於稅收的存在。沒有稅收,國家機器就無法有效運轉。同時,稅收分配不是以對等和所有制為原則,而是以政治權利為基礎來調整物質利益,體現國家支持和限制什麽,從而達到維護和鞏固國家政權的目的。
4.稅收具有監督經濟活動的功能。在征稅過程中,壹方面,國家要摸清情況,正確計算和征收稅款;另壹方面,可以發現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或者在納稅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國家稅務機關對稅收征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者通知納稅人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