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增值稅發票主要包括五種票證。
1.目前全電子發票主要有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它們是全數字化發票,是全新的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們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需要媒體支持,也不需要申請收件人。電子發票將紙質發票票面信息全面數字化,通過標簽管理,將多種票種整合為單壹票種的電子發票,並設立稅務數字賬戶,實現全國統壹編碼、智能給出發票開具總金額、自動流轉交付。
2.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增值稅電子發票):是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買方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繳納增值稅和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3.增值稅普通發票(包括電子普通發票、卷式發票和通行費發票):是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和勞務時,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
4.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自2006年8月1日起,所有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取機動車銷售款時開具的發票(舊機動車除外)。5.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拍賣企業通過開票軟件向二手車銷售、中介、拍賣收取款項時開具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