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南京條約》及其附件。
1.中英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13,其主要內容如下:
(1)割讓香港島。
(2)賠償21萬銀元。
(3)與五個港口進行貿易。
(4)協議關稅。
2.中英南京條約的附件
為了談妥開埠後的關稅率等相關問題,1843 10年6月,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英五口通商憲章》和《虎門條約》(又稱《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作為《南京條約》的附件。其主要內容如下:
(1)低關稅稅率。
(2)領事裁判權。
(3)單方面最惠國待遇。
(4)英國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借土地、房屋、永久居住。
二、中美王霞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
1.中美王霞條約
清政府於7月1844在澳門附近的王霞村派老公民和辜勝阻簽字。主要內容有:
(1)使美國享有了英國在《南京條約》及其附件中獲得的除土地割讓和賠款以外的所有特權。
(2)美國軍艦可以自由進入中國的通商口岸“視察貿易”。
(3)美國人在通商口岸“設立醫院和教堂”,從而為美國對中國的文化侵略提供了便利。
2.中法黃埔條約
繼美國之後,1844年和10年,法國也先後派出特使,在停泊在黃埔的法國軍艦上,強迫清政府簽訂《中法黃埔條約》。《黃埔條約》使法國享有美國在《王霞條約》中獲得的壹切特權,並增加了法國在通商口岸修建教堂和墓地,中國予以保護的條款。
三。天津條約
65438年6月至0858年6月,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清政府被迫與俄、美、英、法簽訂《天津條約》。俄國在條約中獲得了沿海貿易、內陸傳教、領事裁判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等壹系列特權。美國也攫取了許多特權。
英法簽訂的《天津條約》的主要內容是:
派駐北京的外交部長;增加牛莊(後改名營口)、鄧州(後改名煙臺)、臺灣省(後改名臺南)、淡水、潮州(後改名汕頭)、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英法等國民眾可以在大陸自由旅行、貿易、傳教;外國船只可以在長江港口行駛;修改關稅,降低商船噸稅,向英國繳納400萬兩,向法國繳納200萬兩。
165438+10月,桂良等國與英、法、美簽訂《貿易憲章善後條款》,規定鴉片貿易合法化;中國海關被英國人“稅助”;海關對進出口貨物按照小時價值征稅;在內地運輸和銷售的外國貨物,除價值2.5%的次級出口稅外,均免交所有國內稅。
四。中英和中法北京條約
1860 10清政府在北京與英法簽訂《北京條約》。主要內容如下:天津條約完全有效;開放天津為商埠;允許英法招收華工出國;將九龍割讓給英國;之前沒收的天主教會資產被歸還,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己的房屋;英法軍費賠款各增至800萬兩,英軍撫恤金50萬兩,法軍20萬兩。
這些不平等條款進壹步損害了中國的主權,加深了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程度。
五、《中法和平條約》(又稱《中法新約》)
1885正當抗法戰爭徹底勝利之際,清政府於4月7日下令停戰撤軍。6月9日,李鴻章在天津與法國締結《中法和約》(又稱《中法新約》),中法戰爭結束。和約的主要內容是:
中國承認越南是法國的保護國;中法兩國派員共同劃定中越邊界;同意在雲南省和廣西省的中越邊境指定兩個貿易口岸;中國應該和法國做生意,將來修鐵路。此後,法國侵略軍深入雲南、廣西,大大加深了中國西南邊疆的危機。這正是:法國人所向披靡,中國人不敗且敗。
不及物動詞《中英煙臺條約》、《藏印條約》與藏印復興
1876年9月,清政府派李鴻章與英方代表韋德簽訂了《中英煙臺條約》和《西藏探路專條》。《中英煙臺條約》除了與“瑪格麗特事件”有關的“賠償”、“補償”、“懲辦兇手”、“道歉”等條款外,還包含了其他幾項重要條款:開放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通商口岸;擴大領事裁判權;減少或免除子稅;允許英國人在大陸“探路”。
《煙臺條約》簽訂後,英國多次派人企圖入侵西藏。1890和1893年,中英先後簽訂《藏印條約》和《藏印更新協定》,承認錫金受英國保護,開放亞東為商埠,英國在亞東享有治外法權,進口“貨物”五年不納稅。此後,英國勢力深入西藏,為進壹步侵略西藏提供了便利條件。
七、中日《馬關條約》
1894-1895年甲午戰爭清政府戰敗後,被迫於17年4月在馬關簽訂《馬關條約》。《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是:
中國承認朝鮮完全“獨立”,實質上是要求中國承認日本對朝鮮的完全控制;中國將遼東半島、臺灣省及所有附屬島嶼、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賠償日軍軍費2億兩白銀;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日本船只可沿內河駛入上述港口;日本的工廠可以隨意設在中國的通商口岸,在內地裝運和銷售的產品只對進口商品征稅,並允許在內地設立倉庫。
《馬關條約》是日本在西方列強支持下強加給中國的不平等條約,也是自《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喪權辱國條約。它對中國社會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危害,大大加深了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化程度。
八、《辛醜條約》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被迫與俄國、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意大利、奧地利、西班牙、比利時、荷蘭簽訂了《喪醜條約》。《辛醜條約》的***12條款及19附件主要包括:
(1)賠款4.5億兩白銀給各國,分39年還清,年息4%,本息9.8億多兩,以關稅、關稅、鹽稅為擔保。
(2)北京東交民巷被劃為“使館區”,允許各國派兵把守,中國人不得居住。
(3)大沽電池及北京至大沽道路沿線所有電池拆除;允許國家在北京及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12戰略要地駐軍。
(四)懲辦在義和團運動中與帝國主義做對的官員,永遠禁止中國人民組織或參加任何反帝組織,違者處死。各省官員“必須立即懲治本省反帝事件”,否則,官員將被革職;千萬不要用。
(5)將總理外事辦公室改為外務省,在今後處理外交事務的六個部門中排名第壹。
《辛醜條約》是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的又壹個極其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標誌著中國徹底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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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俄蒙協定(2004年6月7日(1915),中俄,簽署地點:外蒙古,恰克圖)2。《明西條約》(第21條)(2004年5月(1915))。簽約地點:北京)3。滿洲裏邊界協議(1911年(宣彤3年)65438+2月20日,中俄,簽約地點:滿洲裏)4 .中英續簽藏印條約(1906(光緒三十二年)。簽約地點:北京)5。中日東三省會議約(1905(光緒31)65438+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6。辛醜條約(1901)2007年9月7日(光緒二十七年)。安培
7.廣州灣租界條約(或中法簽訂的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光緒二十五年)165438+10月16);簽約地點:廣州灣;中法)註:廣州灣即現在的廣東省湛江市。8.為阿哈瓦預定專篇(時間:1898(光緒24年)7月1;簽約地點:北京;中國和英國)註:ahava現為山東省威海市。9.香港邊界發展專題文章(時間:1898(光緒二十四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英)10。《中俄租地條約》(1898(光緒二十四年))於3月27日簽訂,簽訂地點為北京。5月7日入侵俄羅斯廣州灣的法國士兵,1898。
彼得堡簽署了魯大土地租賃續期條約。《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光緒24年),3月6日,北京;中德)12。中日通商航海條約(1896(光緒二十二年)7月21日在北京簽訂)13。中俄密約(1896(光緒二十二年六月三日,莫斯科)14。《馬關條約》(1895(光緒21)4月17日,馬關與日本)15。中英會議隱文(1890(光緒16)補充修改:1893 65438+2月5日,大吉嶺)16。中葡和解貿易條約(1887(光緒13)65438+二月六日,與葡萄牙,北京)18。中日北京特稿(1874(同治13)10 10月31) 19。中俄西北邊界協定(1864(同治3年)塔爾巴哈臺)註釋20。中德貿易條約(1861年(鹹豐11年)9月2日,天津)21。北京條約A)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鹹豐65438)北京)b)中法北京條約(1860(鹹豐10)65438+10月25日,北京)c)中英北京條約(1860(鹹豐10)100年10月24日)。天津)b)中英天津條約(1858(鹹豐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天津)c)中美天津條約(1858(鹹豐八年)六月天津)d)中俄天津條約(1858)。天津)23。《中俄和約》(愛輝,1858(鹹豐八年)5月28日)24。上海土地租界憲章(1854(鹹豐四年)七月五日,上海)25。中俄塔爾巴哈臺貿易包機(1854)。伊利)26。黃埔條約(1844(道光二十四年)65438+24十月,與法國,黃埔)27。王霞條約(1844(道光24年)7月3日,與美國、王霞簽訂)28。《虎門條約》( 28。虎門)29。《南京條約》(1842(道光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與英國、南京)關於《尼布楚條約》:歷史上,中俄政治獨立,經濟獨立,軍事弱小。中俄在jaxa的戰鬥是中國的徹底勝利。中俄簽訂條約時,沒有受到對方的軍事壓迫。雙方是自願簽訂《尼布楚條約》的,所以《尼布楚條約》是平等條約。《尼布楚條約》不是割讓條約,而是中俄劃分廓爾喀部落地區的條約,是清俄劃分外蒙古的第壹步。條約簽訂後,廓爾喀蒙古人沒有進壹步的退路,只好南移,逐漸移至中國內蒙古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