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縣政府的正式建立

縣政府的正式建立

時宇以前寫過許多關於清代縣政的文章,但基本上局限於某壹點,總體上不全面、不系統。最近有讀者朋友私信,希望時宇能全面介紹壹下明清時期縣衙的組織架構和各部門的具體職能。以清代的縣政府為例。

事實上,要在壹篇文章中解釋清楚這些問題並不容易。篇幅太長讀起來很累,篇幅太短又很混亂。所以我只能說大概,但總的原則只有壹個——

讓讀者對清代縣政府有壹個基本的了解。

本文分為四個部分:壹、知縣與左二,下屬官員;二是負責具體事務的館員;第三是四類官員;第四,治安法官及其助手。

治安法官、助理和下屬官員

知縣是七品官(涇縣知縣是六品官)。按清代官制,其他縣的知府案件分為進士、舉人、龔升和教職,也有滿蒙筆糊選升;或由兵馬司副都督、景縣縣令、漢軍七針書風、京府經驗、布政司經驗、鹽運司經驗、直隸州判、州判、巡檢司巡撫、外府經驗、其他縣縣令、京府教授等提拔。

縣令是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負責郡的治理。訴訟審判、田賦、防盜奸、文教、農桑等壹切政治事務,都是綜合性的,故稱“親民之官”。

1,知縣助理兼下級官

知縣有兩種類型的助理官員

壹個是仙城。縣丞,縣令,有專門的辦公室。但清代1314個縣中,並不是每個縣都有縣長,總共只有345個縣。換句話說,只有那些事務繁重的重要縣才會有縣長協助他們管理政務。

縣丞的主要職責是掌管壹縣的糧馬、收稅、戶籍、巡撫事務,並設專人協助處理事務。需要註意的是,清代的仙城和明代的仙城是有本質區別的。憲成是明朝的二把手。當壹個地方法官外出休假時,他經常負責地方法官的事務。到了清朝,情況就不壹樣了。當地方官有空缺時,省裏經常派人來代理地方官。

我們可以理解,清代縣丞與知府之間的權力差距很大。他不能代替裁判官,也沒有權力制衡裁判官。這是明清兩代最顯著的區別。

二是主簿,其他郡的主簿是正九品的官。清代有主簿的縣就更少了,總共只有55 * * *。主簿和縣丞都是知府的輔佐官,有縣丞的縣往往沒有主簿。至於具體的工作職責,主簿和賢成大致相同。

壹個知縣下屬官員很多,如典史、巡檢司、程頤、門官、稅司使、鶴壁所使等。這些崗位中,只有巡視檢查有等級。為了是上品,主要設置在縣城關津重點區域抓賊。

至於負責管理驛站和郵政投遞的程頤;負責打開和關閉每個大門的官員;負責商業稅的稅務大使;監督囚犯的歷史;負責糧庫和銀倉事務的郡使;負責捕魚稅的大使都是不需要技術的工作。

除上述官員外,各郡還有醫官、陰陽師(兼管風水星象)、僧協會(管和尚)、道協會(管道士)。這些也是不入流的雜活。

總結壹下,清代壹個縣,只有知府、縣令、主簿、巡檢員是有特定等級的工作人員。更多的情況是因為沒有縣令和主簿,壹個縣只有縣令和巡檢員在編。

以上是縣衙門的基本組織架構,但是在行政管理的過程中,會涉及到更多的部門。最常見的是縣衙裏的抄寫員。

政府職員

簿記員是縣政府的主要助手之壹,在地方行政中具有獨特的地位。簿記員群體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是由明清時期的州縣制度衍生出來的。

清代地方官員有回避制度,所以知縣往往是外地人,不熟悉當地情況,甚至聽不懂方言。於是,縣與縣的地方政府形成了壹種特殊的格局:

不斷變化而又缺乏經驗的州縣官員,帶領著壹批本地記賬員,他們已經做了很久的本職工作,久經世故。

簿記員服務於縣政府及其下屬官員的辦公室,每個縣政府都有規定數量的簿記員,少則幾個,多則二三十個。然而,這壹規定從未得到認真執行。縣政府雇用的圖書館員總數通常取決於其管轄範圍的大小和政府事務的復雜程度。

事實上,清代縣衙的文員數量極其龐大,壹般大縣壹千人左右,中縣七百人,小縣三四百人。

按照分工,縣官員被編入“六間房”,即:

官員、家庭、儀式、士兵、懲罰和工人

六號房間。因此,文員分別被稱為“官室文員”、“戶室文員”、“禮室文員”、“軍室文員”、“刑室文員”、“作坊文員”,處理具體的辦公事務。

郡府六間房各司其職,官房保存人事檔案,記錄著郡內所有府衙所有人的姓名,入府日期,有無獎懲。

戶負責收稅和壹切與錢糧有關的事務,還保存歷年收稅的檔案;禮室負責祭祀儀式、廟會條例、學校、考試和榮譽獎勵(如手表);軍械庫保存著守門人的檔案,棗栗、馬快、莊敏、郵差和郵局的檔案;刑房保管訴訟、犯人、緝捕官、遺作、獄卒檔案,負責當地嘉寶管理;車間負責維護官方建築、谷倉、監獄、驛站、橋梁、渡口、道路等。

除了六間房,縣政府還有壹些專門負責事務的簿記員。比如“分發室”負責向六間房分發復印件,也是縣政府中負責對外聯系的主要部門;“柬埔寨室”負責溝通;“倉庫”存放的是稅款、官方財產、贓物以及謀殺案中使用的兇器。還有“倉庫”“招聘房”等等。

衙役

我們通常說縣政府有“三級”,其實是“四級”,具體來說:

肥皂課,快板,人民力量,逮捕課。

皂班,由身著黑衣的軍官組成,主要負責當裁判官出席公共場所時的先導和開道。肥皂班在審訊時還必須站在大堂兩邊,職責是進行各種逼供和刑訊。

快馬班,又叫“快馬”和“快步”,其職責是夜間巡邏。這些官員經常被派往農村收稅,有時他們還經常在官方的銀行護衛隊中擔任警衛。

被人民召喚的莊敏,經過訓練後經常被派去守衛糧倉、金庫和監獄,或者護送官員和囚犯。在特殊時期,這些強壯的人還充當了守城的後備軍。

緝捕隊的主要職責是抓賊,協助知府管理轄區內的治安。所謂的抓捕頭目就是這樣的人。這就像現在的公安警察。

在四類官員中,通常安排壹個領導,稱為“頭仆”。除了以上四類,還有名義上的軍官。雖然列在官榜上,但實際上並不服役。因此,在壹個縣政府中,官員的實際人數遠遠超過法院規定的數額。按照規定,壹般縣的縣令都在百人左右,但實際上很多縣的縣令總數達到了1000到百人。

男仆

常燧是知府的私仆,在地方行政中占有獨特而重要的地位。雖然衙門裏有大量的文員和官員,但還是有壹些特殊的公務不是由專人處理的,而且這些事情往往比較敏感或私密,只能由壹個知府最信任的巡撫來處理。

如前所述,知縣初來乍到,對當地情況知之甚少。不可能信任當地的簿記員和官員將壹些重要的官方或私人事務委托給他們。

常穗很多是知府做官前的家奴,也有親朋好友推薦的。此外,張壹輝不是本地人,因此他在當地社會中沒有私人利益,與當地人沒有私人友誼。

很多知縣覺得自己的政務繁重,傾向於將壹些工作委托給常歲代,這也使得常歲代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當然,常穗最重要的工作是幫助知府收受各種賄賂。因為沒有壹個知縣會親自索賄,所以長期追隨者壹定是行賄中間人,行賄人聯系長期追隨者要比直接聯系知縣本人容易得多。

助手和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屏友或者老師,都是縣縣地方官員聘請的行政專家。他們不是官僚體系中的固定工作人員,既不隸屬於也不隸屬於裁判官,而是壹種有明確標記的雇傭關系。

在縣政府工作的人員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犯罪名稱”關聯司法程序;“錢谷”共管錢糧收支;“征收比例”具體處理稅收征收;“登記”負責登記;“舒淇”負責公文交換和溝通;“紅黑筆”負責臨摹紅黑畫筆;“帳房”管理賬簿。

上述幕僚中,各州縣政府機關壹般只設前五名,其余均無必要。是否設立這些機構取決於該地區的規模和需求。當然,“刑名”和“錢糧”是幕僚中最重要的,報酬也是最高的。

幕僚雖然不是政府官員,但在概念上還是和官員壹樣的地位。在稱呼上,知縣書面上稱師爺為“”,但口頭上只稱他們為“子”,而不直呼其名。熱門人稱知縣為“董翁”、“老董”,在壹些非正式場合,也稱兄弟。

以上是關於清代縣政府的組織和具體職能部門的簡要介紹。如果要詳細講,每個環節都可以進行,但那樣讀者可能就不願意看了。如有不足之處,請指教。

  • 上一篇:西寧十大道德模範有哪些人?
  • 下一篇:香港公司遲交稅會有什麽後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