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免申報是指原來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但是按政策可以免於匯算清繳,國家規定可以免申報,但如果沒有預扣預繳稅款除外。個稅自己不申報可以,可以請扣繳義務人即用人單位幫助申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項目具體有:
1、科學、技術、文化成果獎金。主要包括個人在科學、技術、文化方面有發明創造的成果,由中國政府或中外科技、文化等組織發給的獎金。
2、在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儲蓄存款的利息。主要包括人民幣和外幣儲蓄存款所得的利息以及國家銀行委托其他銀行代辦儲蓄存款的利息。至於個人在中國各地建設(投資)公司的投資,不分紅利,其股息不高於國家銀行、信用社儲蓄存款利息的,也免於納稅。
3、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主要包括外商投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提留的福利基金中支付給職工的福利或救濟性質的補助費。
4、保險賠款。
5、軍隊幹部和戰士的轉業費、復員費。
6、幹部、職工的退休費、退職費。
7、各國政府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官員薪金所得。主要包括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官和其他享受外交官待遇的人員薪金所得。對各國駐華使、領館內其他人員的薪金所得的免稅,應當以該國對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內的其他人員給予的同等待遇為限。
8、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目前,財政部已批準免稅的所得主要有:華僑從海外匯入我國境內贍養其家屬的僑匯;繼承國外遺產從海外調入的外匯;取回解凍在美資金匯入的外匯;中國血統的外籍高級知識分子退休來華定居,由於過去的雇傭關系,而從國外領取的退休金、年金。
綜上所述,享受免申報就是指原來需要匯算清繳後需要補交的稅款,但是需要達到壹定的要求才能申報,免申報對於企業來說可以減輕壹定的經濟負擔。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壹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