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尚潔區人民政府、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房地產調控主體責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鄭州市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的通知》(鄭錚辦[2016]64號)中,將面積在180平方米(含新建商品住房和現有住房)的住房納入限購範圍。
1,非鄭州戶籍家庭,在本市購房時,需提供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的證明。
2、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不僅要嚴格執行貸款額度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的規定,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規定繳存余額發放多筆個人貸款,不得突破。
3、稅務機關應重點關註價格過高且漲幅較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4.安裝銷售申報價格脫離實際,經查實實際銷售價格明顯低於申報價格的,房產部門將約談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以暫停該項目的網簽資格。
擴展數據
限購升級
1.對於本市市區(含五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下同)已擁有1套住房的戶籍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非本地戶籍無房家庭限購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住房1套(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3.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向其銷售。
4.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5.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尚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6.剛需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原則上最低首付比例為25%,可下浮5個百分點。
百度百科-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調控工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