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轉稅。這些稅是根據納稅人在生產、流通或服務領域取得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征收的。
(1)增值稅:采用比例稅率,包括17%、13%、11%、6%、3%。
(2)消費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計稅方法有三種:從價計征、從價計征、從價計征。
(3)營業稅:實行差別比例稅率。按行業分,稅目和稅率分別為3%、5%和5%-20%。
(4)關稅:設定進口關稅稅率(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和關稅配額稅率)和出口關稅稅率(暫定稅率)。
(5)資源稅:目前只征收礦產品和鹽,分為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產、黑色礦產、有色礦產、鹽七大類。
(6)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
(7)畜牧業稅:
2.所得稅。這些稅是根據納稅人的利潤或凈收入征收的。
(1)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基本稅率為25%,優惠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和15%(高新技術企業)。
(2)個人所得稅:分類征收。分為11類:工資薪金所得(超過起征點3500元的部分按7級累進稅率計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分紅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壹般為20%)。
3.財產稅類別。這些稅是對納稅人擁有或使用的財產征收的。
(1)房產稅:從價稅按房產余值(房產原值-扣除比例)乘以1.2%征收,租金稅按收入(租金收入乘以12%)征收。
(2)城市房地產稅;
(3)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稅率,即幅度差別稅率,分四級,以平方米計算。
(4)車船稅:具體金額征收,乘用車、摩托車按車輛征收,貨車、三輪車、低速貨車按計算噸位征收,船舶按凈噸位征收。
(5)車輛購置稅:實行10%的比例稅率。
(6)契稅:實行3%-5%的比例稅率。
(7)耕地占用稅:實行定額征收。按平方米面積計算。
(8)船舶噸稅:實行定額計稅,根據船舶凈噸位和使用年限確定累進稅額標準,分為壹般稅額標準和優惠稅額標準。
4.行為稅。這些稅是針對特定行為或特定目的征收的。
(1)城市維護建設稅: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市區為7%,縣城和建制鎮為5%,外地、縣城和建制鎮為1%。
(2)印花稅:稅率分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稅目分為15類:購銷合同、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讓文件、股權轉讓文件、資金賬簿、其他賬簿、權利許可照片。
(3)土地增值稅:采用4級累進稅率。稅率為30%、40%、50%和60%。
(4)屠宰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十壹條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需要結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結算。代扣代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在按月扣繳時,應當按照規定扣除已扣繳的稅款,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有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進行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