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價稅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稅額上。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應稅消費品
壹、對於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不征稅;
b .其他用途:有類似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類似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類似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成分計稅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成分應納稅額×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受托方在交貨時代扣代繳。按照收貨人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應稅價值的構成計算納稅。
成分計稅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成分應納稅額×適用稅率。
5.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應稅價值構成征稅。
組成計稅價值=(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值×消費稅稅率。
6.納稅人零售金銀首飾,在計稅時應將含稅銷售額轉換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率或征收率)
組成計稅價值=原進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金銀首飾的成分計稅價值×消費稅稅率。
7.用於禮品、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的生產、批發和零售單位。或者不單獨核算的,應當按照組成計稅價值計算納稅。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征收。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應當與關稅壹並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和為自用生產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受托方應當向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稅務機關匯交消費稅。
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在申報地向海關申報納稅。
第十四條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3、5、10、15、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確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可以按時間繳納稅款。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納稅期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1納稅期為1、3、5、10或15的,自到期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起15日內申報納稅。
第十五條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特點:
1,消費稅稅目有選擇性。消費稅是對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征收的。即國家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可以有目的、有重點地選擇壹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從而適當限制壹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因此可以說消費稅的稅收調節是特殊的;
2.根據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壹產品交同樣的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從價從量復合征收三種方式征收;
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
按定量定額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征收環節單壹;
6.消費稅負擔的轉移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消費稅的征收範圍包括五類產品:
第壹類:壹些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煙花等。,對人體健康、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
第二類:奢侈品和貴重珠寶、化妝品等非必需品;
第三類:高能耗、高檔消費品,如汽車、摩托車;
第四類:不可再生、可替代的石油消費品,如汽油、柴油;
第五類:有壹定財務意義的產品,如護膚品、護發品等。
消費稅* * *有15個稅目,其中3個稅目有13個子目,列有25個稅目。比例稅率公司21家,固定稅率公司4家。* * *共有13稅率,稅率從3%到56%不等(2008年9月1起,排氣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降為1%)。
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草制品消費稅政策進行重大調整,A類卷煙消費稅從價計征率由45%調整為56%。另外,對卷煙批發征收5%的從價稅,新政策從2009年5月1起執行。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