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組織審查行為是指部分黨員幹部在實施違紀行為後,特別是其違紀行為開始被組織調查後,實施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
被審查人在與其存在權錢交易關系的人員接受組織調查後,通過轉移贓款贓物、訂立攻守同盟、組織相關涉案人外逃、打探案情等方式,企圖逃避組織調查。
擅自銷毀賬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若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帳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