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發票是銷售方開具的證明企業或個人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後收到相應款項的憑證。對於企業來說,發票是成本核算和計稅的重要依據,也是審計和檢查的重要依據。所以,如果沒有發票,就無法證明這筆費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也無法報銷。
報銷所需材料:
1、發票或收據:這是報銷最基本的材料,是證明妳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支付了相應金額的憑證。發票或收據必須是稅務局認可的正規發票或收據,內容必須真實完整。
2.費用表:費用表是對要報銷的費用的具體描述,包括費用的時間、地點、金額和目的。費用明細表可以幫助財務部門更好地了解和審核報銷費用。
3.相關證明材料:對於壹些特殊的報銷費用,如差旅費、招待費等,可能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交通票據、住宿發票、餐飲發票等。
綜上所述,小餐館沒有發票是報銷不了的。但如果有其他形式的收據或電子發票,也可以作為報銷的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發票。
第二十壹條
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索取發票。
第二十二條
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