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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的法人變更有哪些程序?

壹、法人變更過程

1.在公司註冊地工商局網站預約變更公司法人。

2.在公司註冊地工商局網站下載相關信息,如實填寫。

3.帶著材料去工商局拿預約號,交材料。

4.如材料有疑問或當地工商局要求提供其他證明,則補充材料(壹般下次不需要預約)。

5.材料無疑問或補充通過的,收到變更通知。

6.定個時間去工商局領新的營業執照。

7.在雕刻公司雕刻新的公司印章。

8.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和所有印章到開戶行更換開戶許可證和印章。

二。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提交公司股東決議(主要說明領導機構產生程序的變更或者組織結構的調整、章程的修改);

法定代表人變更不涉及公司領導班子產生程序變更或者公司組織架構調整的,無需提交股東大會決議;

(3)提交章程修正案(主要展示章程變動對照表)或新章程;

法定代表人變更不涉及公司領導班子產生程序變更或公司組織架構調整的,無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四)全體股東出具的確認書;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簡歷及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和董事會成員情況;

(6)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章程復印件(需公司蓋章)。

擴展數據:

法人變更後的註意事項

(1)合並

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組合成壹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合並是法人集中資金、壯大實力、增加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因為合並不需要經過法定清算程序,相比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續更簡單,運營成本更低。

法人合並有兩種方式:新設合並和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又稱創造性合並,是兩個以上法人合並為壹個新法人,原法人消滅的合並方式。

吸收合並又稱吞並合並,是壹個法人吸收其他法人,合並後只剩下壹個法人,被吸收的法人全部消滅的合並模式。

法人合並時,應當具有法人的合並意向、合並決定和合並各方訂立的合並合同。為保護各被合並法人的債權人的利益,法人應當在合並前將合並決定通知債權人,法人作為債務人應當服從債權人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的要求。否則,不得合並法人。

(2)分離

壹個法人分為兩個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分立是調整經營規模、分散風險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不需要經過法定清算程序,因此與法人合並具有相同的優勢。法人的分立可以分為新設分立和存續分立兩種方式。

新設分立也稱創造分立,是指將原法人解散,劃分為兩個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續分立又稱派生分立,是指原法人存續,分割部分財產設立壹個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法人分立的程序與法人合並的程序基本相同,需要作出分立決定,簽訂債務分配合同,向債權人發出分立通知,並應債權人的要求償還債務或提供擔保。

(3)變更的結果

(1)法人消滅。在新的合並中,原法人將被消滅;在吸收合並中,被兼並的法人被消滅。在新型分立中,原法人消滅;在連續分割中,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發生了變化。

(2)債權債務。因合並而消滅的法人的債權債務,壹般由被合並的法人承擔。法人分立時,原法人的債權債務按照分立前訂立的合同分擔,由分立後的法人承擔。

百度百科-法人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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