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發票達到500萬元後,需要看是否連續12個月內達到;如果是,必須登記為壹般納稅人,連續12個月達到就不用登記了。比如餐飲服務公司6月5438+10月銷售額為480萬元,次年銷售額為60萬元,中間壹個月沒有收入。那麽從第壹年的2月到第二年的6月5438+10月,這連續壹個月的銷售額只有60萬元,不需要升級登記為壹般納稅人。
2.不管是否達標,我們要根據這張發票開具的500萬元是有稅銷售和無稅銷售。連續12個月滿足第壹個條件,第二個條件是不含稅銷售額500萬元。增值稅是價外稅。如果票價稅合計500萬元,則不含稅銷售額為500萬÷(1+3%)= 485.44萬元,不含稅銷售額達不到500萬元,不符合壹般納稅人標準。所以開出的總票價稅超過51.5萬元才是真正的標準,然後才會認定壹般納稅人標準。
三、準確來說:連續12個月不含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餐飲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壹般納稅人。
餐飲業壹般納稅人適用6%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稅率。註冊為壹般納稅人後,進項稅可以從銷項稅中抵扣,進項稅不夠會增加稅負,需要註意。
法律依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八條納稅人應當在年度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申報期結束後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5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5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從次月起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待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