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計提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稅和附加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小規模納稅人相關會計分錄
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什麽是小規模納稅人?
從事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的貨物生產的小規模納稅人,壹般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如果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納稅資料,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登記,依法計算應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註意征收率與稅率的區別)。外購商品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應按實際發生額計入成本。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季繳納稅款。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起征點為月銷售額654.38+0.5萬元。
小規模納稅人辦理賬務時,只需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不設置增值稅欄目。
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2021
1.延續2020年疫情年小規模增值稅1%的政策。
2.將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到1.5萬元以下(含1.5萬元),季度不超過45萬,20265438年4月至202265438年2月;但2021第壹季度,超過30萬元的,按之前政策繳納增值稅。
3.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0萬元的,減半征收所得稅。現在的5%,再減半就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