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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解釋:補充規定

小企業會計準則解釋:補充規定

本章是本標準的補充部分,從第89條到第90條,共兩條。本章主要內容是對微型企業執行本準則的要求、本準則的實施時間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廢止時間。

原標準第八十九條適用於符合《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要求的微型企業。

口譯

根據《中小企業分類標準》中關於微型企業的規定,微型企業數量通常在20家以下,營業收入通常在300萬元以下,總資產通常在300萬元以下。相比小企業,微型企業很小。根據目前我國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實際情況,為促進和規範微型企業的發展,同時不增加其負擔,本規範對微型企業的執行不作強制性要求,但要求微型企業參照本規範執行。

該條規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1.微型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中規定的微型企業。微型企業的分類標準請參見《小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壹章總則。

二、微型企業參照本標準執行。

原標準第90條:本標準自2013 10起生效。財政部2004年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稅[2004]2號)同時廢止。

口譯

該條規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第壹,本標準的“實施時間”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通知》(財稅[2011]17號),為規範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制定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自2013 10起在小企業範圍內實施,鼓勵小企業提前實施。財政部2004年4月27日頒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廢止時間

法律法規的失效方式壹般包括:壹是宣布失效,包括在新制定的法律法規中宣布舊法無效和發布專門決定宣布失效;二是自動失效,即新的法律法規制定後,被替代的舊法律不會被宣布失效,但由於舊法律的規定或者被新法律的規定替代,或者與新法律的規定相抵觸,應當自動失效。本條規定屬於第壹種情況。

第三,新舊轉換的規定

(1)賬戶余額的結轉和比較財務報表的編制應按以下規定進行:

1.所有執行本準則的小企業,從2013 1開始,按照本準則的規定,參照《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準則2011》所附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賬戶轉換對照表》。企業的全部資產、負債和全部權益賬戶的余額可以直接轉入本準則規定的會計科目的會計賬戶,從2013 1起按照本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以下賬戶余額應結轉進行特殊處理:

(1)考慮到本準則規定資產應當以成本計量,故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短期投資減值準備?、?壞賬準備?然後呢。存貨跌價準備?這三個會計科目的余額應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結轉後應該沒有余額。小企業執行本準則後不再設置這些會計科目。

(2) ?預付費用?然後呢。預付費用?這兩個會計科目的余額將繼續保留,按原規定的期限分配或用完後不應再有金額。本準則實施後,小企業如果認為需要使用,也可以使用這兩個會計科目,但在編制年度資產負債表時不應有余額。如有余額,應結轉至相關資產成本或費用會計科目。

(3) ?要轉讓的資產價值?如會計科目有結余,應積極與稅務機關溝通協調。2013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應借記。所得稅費用?賬戶,貸記本賬戶,余額結轉至?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結轉後應該沒有余額;2013及以後年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余額全部結轉?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以後年度通過納稅調整繳納企業所得稅,不再保留本科目。

(4)考慮到本準則改變了關聯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應改為?資本公積?會計科目明細賬戶?接受非現金資產儲備捐贈?然後呢。外幣資本轉換差額?的余額結轉到?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主題。該明細賬戶僅在新舊賬戶轉換期間使用,賬戶余額作為資本溢價處理。

2.在編制2013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時,有哪些?年初余額?還是?去年的數額?欄,直接根據2012、12、31中各項目的余額,或2012中各項目的金額,可在本準則所附的報表格式中相應項目中填列反映,無需調整。

(2)小企業在執行本準則前未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的,也應按照上述原則執行《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等其他會計制度,並做好新老轉換工作。

(三)2065438+10月1年6月65438日前,提前執行本標準的小企業也應按照上述原則做好新舊轉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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