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籌劃提升企業利潤
小微企業經營目的是實現利潤最大化,而利潤既是企業經營發展的基本保證,也是經營績效的重要指標,這就決定企業必然會想方設法減少成本,以獲得較高利潤。企業稅務會計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通過事先籌劃,合理安排公司籌資、投資、經營、利潤分配等財務活動,針對采購、生產經營以及內部核算等進行合理決策,利用國家法規積極稅務籌劃,既保證企業完成利稅義務增加自身 “造血”能力 ,降低稅收負擔,也提高了稅後利潤,實現自身的持續健康發展。既可準確核算各種應納稅金進行申報納稅。
提高涉稅工作效率 ,降低人工成本
由於不同企業執行不同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不同行業需要執行不同稅率, 航信軟件稅務會計系統根據企業稅種不同提前預置不同稅率,采集各稅種產生的相關業務數據為依據,納入國家稅法制度和執行規則進行納稅基礎設置,內嵌快捷稅額計算公式,減少稅務會計手工操作出錯率,降低企業人工成本,有效提高稅額核算工作效率。 對於小微企業來講,稅務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的壹項非常重要的內容。隨著市場經濟日趨規範和完善,稅務管理在企業競爭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顯著。小微企業的稅務管理,要著重從稅務管理的方法及措施入手,通過加強稅法知識學習,從而進壹步提高納稅意識,在掌握稅法理論知識的前提下,通過稅收優惠、稅收籌劃等壹些合理合法的避稅方法來達到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最終提高企業競爭力的目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激烈,小微企業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搞好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規避風險,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航信軟件與國家涉稅系統進行信息傳遞與要素延續,對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諸多稅種(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出口退稅等)進行業務處理,既可核算各種應納稅金進行申報納稅,提高財稅人員工作效率,也可對企業賬務、票證、經營、核算、納稅情況進行評估,更好幫助企業正確執行國家稅務政策,進行整體經營籌劃及納稅風險防範 ,為企業管理決策獻計獻策,為創利打下堅實基礎。 納稅評估模型是納稅人申報信息產生的涉稅指標基礎,實現行業指標和涉稅指標有機結合,並互相制約的具體行業數據模型。通過行業代表企業的生產工藝、生產流程和經營特點,測算出企業單位產品耗能、輔助材料消耗量、計件工資等指標參數,再采用投入產出法、關鍵部件控制法、單位產品耗材耗能測算法、計件工資控制法等方法,推算出產品產量或銷售額的線性公式或表格 ,由此分析企業生產經營規律和對各要素的依賴程度,全面準確的進行科學分析和行業指標監控。
為了使小微企業更具挑戰性,航信軟件選取具備生產經營規律的行業企業,選準計算產品產量或銷售額的關鍵指標,建立納稅評估模型進行量化分析,進壹步提高稅源企業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稅務會計進行納稅評估時,在企業實地采集電費、原材料耗用量等相關信息輸入模型,準確計算出企業產品產量或銷售額,避免重復無效勞動,提高企業工作效率。模型運用激發財稅人員加強學習的積極性,隨著生產工藝提高,評估模型有關參數將發生改變,這就要求稅務會計不但學會應用模型分析,還要加強對數學、經濟、企業經營管理的學習,能夠根據實際情況修訂模型參數進行測算,保證企業納稅評估的準確性。
為加強後續管理,確保優惠政策真正用於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身上,稅務總局將對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情況進行抽樣檢查,原則上檢查抽樣數量不低於本地區小型微利企業總數的2%。
2.關於稅收的知識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按照法定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手段,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壹種特定分配關系。
稅收這壹概念的要點可以表述為五點:
1.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稅收分配的依據是國家的政治權力;
3.稅收是用法律建立起來的分配關系;
4.稅收采取實物或貨幣兩種征收形式;
5.稅收具備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三個基本特征。
稅收具有三種主要職能:
1.籌集國家財政收入是稅收的基本職能。國家憑借政權,運用稅收從國民收入中提取壹部分社會純收入,以保障國民經濟的再生產。
2.經濟的職能。稅收在籌集國家收入的同時,可以調節社會資源在不同經濟成分,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分配,以實現社會發展的經濟目標。
3.監督職能。稅收分配涉及生產、流通、分配各個領域,通過收入增減,稅源變化靈敏地反映國民經濟的發展變化趨勢,並以各種有效措施促進社會生產的正常進行。
3.小微企業稅務籌劃有哪些
稅務籌劃壹、用足稅收優惠政策: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壹系列專門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如何用好用足相關政策,是小微企業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 這些常見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小微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可按國家規定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 術咨 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2014年9月30日前,家政服務小微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此外,國家規定對於提供國際運輸勞務的小微企業免征營業稅。對於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型小微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營業稅。
稅務籌劃二、把握稅法特定條款: 小微企業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政策選擇時,應把握稅收法規的特定條款。 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幹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第八條明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 規 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範圍和標準的,可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 由此,小微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對《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壹致 的,應依照後者的規定計算。小微企業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確認的支出,若未超過稅收法規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如折舊年限的選擇),為便於稅收征管,應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上確認的支出,在稅務處理時不再進行調整。
按照這壹征管原則,小微企業進行會計政策選擇時,應盡可能選用稅收法規允許的最高費用扣 除標準(如最短折舊年限)。 稅務籌劃三、規範會計核算行為: 小微企業會計人員要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規範會計核算行為。
首先,小微企業只有規範會計核算,才能符合查賬征收要求,就可避免核定征收情況下由於盈利水平較差甚至虧本也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不公平現象。 其次,會計核算不規範會給小微企業造成損失。
如稅收法規規定小微企業的技術開發費符合條件可以加計扣除,但在會計核算中,如果會計人員對技術研發場地和設備的折舊不單獨核算,就會造成沒有用足政策而在加計扣除時少了金額最大的項目。 此外,稅收法規中很多規定都依賴於規範的會計核算信息。
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 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小微企業依照《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計算的大於零的數額。
如果會計核算不規範,“年度利潤總額”將無據可循。 稅務籌劃四、取得合法有用憑據: 我國稅務機關實施“以票控稅”,小微企業所有支出都要取得合法憑證,否則不能稅前列支。
比如,壹些小微企業因內部管理不規範,經辦人認為購物不要發票價格會便宜,卻不知沒有取得合法稅務發票可能付出高昂代價,如購買10000元辦公用品,不要發票付9500元,開發票付10000元,其結果是少付500元,企業所得稅多繳2500元。 又如,對於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小微企業須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印制並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壹般繳款書》收據聯,方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此外,小微企業的運輸費用按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發票,其涉及項目的填寫必須齊全,與購貨發票上所列有關項目必須相符,否則不予抵扣。
準予抵扣的運費結算單據,是指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的貨票。貨運發票應分別註明運費和雜費,對未分別註明而合並註明為運雜費的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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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微企業標準稅收優惠
小微企業標準稅收優惠主要體現在稅收方面:按月納稅的,每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或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 壹、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增值稅起征點政策享受主體1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個人。
優惠內容按月納稅的,每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或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
享受條件此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但不適用於登記為壹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限免征增值稅享受主體2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2017年12月31日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單位和個人,暫免征收增值稅。 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壹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
享受條件此優惠政策適用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5.小微企業增值稅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對於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壹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
按季納稅的試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6年7月納稅申報時,申報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稅應稅銷售額中,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其他個人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6.請問小微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
目前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主要有兩方面: 1。
企業所得稅優惠 (1)稅率優惠。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 %的 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 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定義進 行了明確,是指從#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 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 業人數不超逢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 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 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減半征稅。
根據《財政 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 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規定,符合《中華人民***和 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稅收政策規定的 小型微利企業,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 業,其所得稅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 納企業所得稅。
需要註意的是,下面三類企業即使符合相關指標也不 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免稅優惠:①《中華人民***和國企 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明確規定,從事國家限制 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免稅優惠。 ②核定征收所得稅企業不能享受小型微利減免稅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 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待遇,應適用於具備建賬 核算自身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核定 征收辦法》(國稅發〔2008〕30號)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
,在 不具備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條件前,智不適用小型微利 企業適用稅率。③非居民企業不能享受小型微利減免稅 優惠,《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 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菌稅函〔2008〕650號)規 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是 指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 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
因此,僅就來源於我國所得負有 我國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 的優惠政策。 2。
印花稅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 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1〕105號)規 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依照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 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 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的小型、微型企業與金融機構 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
7.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有哪些
優惠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壹)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
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從業人數”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8.2019年小規模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比較好的小規模稅收優惠政策:
財稅〔2019〕13號文件中,進壹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就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另外, 國務院常務會議今天再推減稅措施,小微企業、個體、其他個人增值稅起征點提到10萬。
壹是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調整後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二是對主要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哈哈,這個來的好,只要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都免。)
三是允許各省(區、市) ***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範圍,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
五是為彌補因大規模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壹般性轉移支付。
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希望對妳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