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公司的法人、財務負責等人員,需要辦理實名認證。使用相關人員實名認證的用戶名,登錄進入電子稅務局。登錄成功後,選擇個人進入。進入電子稅務局個人主界面,點擊套餐業務。頁面彈出選項,點擊新辦納稅人套餐。進入填寫資料對話框,錄入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頁面彈出身份證效驗提示,輸入法人身份證號後6位。信息填寫正確後,頁面會彈出公司的名稱。之後填寫納稅人基本信息、負責人信息、註冊資本等信息。以上填寫的資料,還需要填寫三方協議內容,所以在辦理稅務登記之前,需要先去銀行簽訂三方協議。填寫好信息之後,上傳銀行開戶許可證、財務制度。資料填寫以及上傳成功之後,點擊頁面最下方的提交。頁面彈出提交成功,等待審核,審核通過之後,稅務登記和報道就壹並做好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壹)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