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
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 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 關稅 消費稅計稅價格×10%;
購置稅額是征收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10%,公式為:
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10%。
壹些必要的稅費和費用:
1、驗車、上牌照費用,根據車輛類型,有免檢車輛與非免檢車輛,大約需要300-450元不等。
2、車輛購置附加稅。進口汽車占車價的10%;2)國產汽車車輛購置附加稅收費標準為不含增值稅車價的10%,即車價/1.17*10%。
3、保險費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附加險種,基本險種的保費壹般占車價的1%-4%。
4、車船使用稅,從購車之日起至當年年底,按月份計算。根據車型不同,年收費在360—600元之間。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十條 車輛購置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第十壹條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