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營業執照;
2.國稅、地稅登記證;
3.健康證明;
4.如果是食品店,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如下:
1,工商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登記;
2、核準名稱後,正式提出企業登記申請,準備登記資料;
3.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登記材料,經審查同意後,取得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
4.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領取營業執照。
申請市場主體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應用;
2、申請人的資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證明;
3、住所或主要經營場所的相關證明文件;
4.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盟)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市場主體類型,制定登記材料清單和文書格式樣本,並通過政府網站和登記機關服務窗口向社會公開。登記機關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獲取與市場主體登記相關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