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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開立多久去稅務登記

辦公司,營業執照拿到,先銀行開戶,後稅務登記證。

辦理營業執照之後流程

1、憑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原件,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2、到銀行開立對公賬戶,並在開戶15天內在稅務機關簽訂銀行三方協議;

3、拿到營業執照壹個月之內到稅務機關作稅務登記,每月按時記賬,每月、每季度按時報稅,每年的5月31號之前要做企業所得稅年報;

4、申請壹般納稅人:壹般納稅人可開十六個點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進項票可抵扣銷售稅金發票;

5、註冊商標:如果是做自己品牌的可以註冊壹個屬於自己的商標,提高企業的自身價值,擴大自己的知名度。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並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並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帳號。

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第二十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第二十壹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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