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通則
第壹
為規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和自治區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
學院名稱: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國家標準代碼14678。
文章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招生層次為普通高職院校,招生類別為全日制教學,學制三年。
第五條
學院誠信招生,接受紀委監察部、考生、家長、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六條
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創建於2019,是壹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學院位於祖國西部邊陲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輕工工業園區。學院占地1,025.73畝,其中主校區456.72畝,校外實訓基地599.38+0畝。現有建築面積10.34萬平方米,其中教學培訓用房48700平方米,學生宿舍28000平方米,學生食堂4500平方米,圖書館8028平方米,室內體育中心4763.40平方米,教師宿舍2700平方米,培訓公寓4001平方米,後勤及附屬用房2706平方米學院固定資產總額約2.33億元,教學辦公設備總額72965438+萬元,圖書館紙質圖書80800余冊。教職工32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285人,研究生24人),援疆支教教師21人。2021年,學校總人數5286人,其中高職910人,中職4376人(中職2227人,技工2149人),* *有154個班。2021學院有11高職招生專業:護理學、康復技術、電子商務、現代農業技術、畜牧獸醫、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學前教育、旅遊管理、寵物臨床治療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
第二章
招生組織
第七條
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成立以院長為組長,招生就業處、紀檢監察處、科室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招生有關重大問題,組織領導學院招生、咨詢、信訪工作。
第八條
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條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達到合格要求。
第十壹條
非平行誌願投資:
1.優先錄取第壹誌願考生。第壹誌願學生人數不足的,可錄取非第壹誌願考生。
2.進入普通類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和自願原則安排專業;統考科目總分相同時,理科考生優先錄取數學、理科、語文高分考生,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學、數學高分考生;
3.語文、數學、政治理論成績高的考生,在三本院校學生普通類、單欄類中優先錄取;
4.單科類(考外語)、單科類(考民族語言)和往屆民族語言的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和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為:文科: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英語(國語);理工科: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國語)。
5.如果不能滿足全部誌願,服從調劑的,由院校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將被辭退。
第十二條
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沒有外語限制,但是英語是給新生安排教學的第壹外語。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屆學生錄取時與新生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和直屬學院招生分別按照2021單獨招生章程和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直屬學院章程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章
入學和註冊
第十六條
新生應按國家招生規定到學校報到入學。應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應向學校請假(延期壹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因參軍等特殊情況或身體原因不能按時到校報到的學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和時限按照《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在新生報到後壹周內完成保留入學資格的手續。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會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
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錄取程序和手續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2.取得的準入資格是否真實,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是否與錄取通知書及考生檔案壹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專業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和生活。如在評審中發現學生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資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合在校學習,需在二級以上醫院確診。如果他們需要在家休息,可以保留他們的入學資格。評審的程序和方法按照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收費嚴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學費理工科專業3300元/年,文科專業2900元/年,醫學專業3900元/年,金融專業3000元/年,住宿費600元/年。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正式批復為準。
第六章
獎勵和補貼措施
第二十條
對於經濟困難學生,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勵誌獎學金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助學金,並在校內設立勤工助學崗位。根據國家獎學金、助學金管理辦法,根據在校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分配,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研究生教育、就業和繼續教育
第二十壹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生畢業後可由學院推薦就業或自主創業,雙向選擇。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就業報到證。
第二十三條
大學生畢業後可按照《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大學生選拔管理辦法》的要求,參加本科院校組織的直接本科考試,進入本科院校。
第八章
補充條款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1年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已經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院校錄取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與對外合作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與對外合作部聯系方式:
聯系人:Aburajan Shawuti Diraje Mehsudi
電話:0908-4223388
學院地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輕工工業園創業大道東16院。
克孜勒蘇職業技術學院
2021五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