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主要包括五項任務:壹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中央(省)對下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和實行建設用地指標與吸納省(市)外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 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 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和有償退出制度,探索超標準宅基地處置辦法; 四是建立行政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設市模式,選擇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建制鎮開展新型設市模式試點工作; 五是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在城市創業創新環境建設、城市公***服務提供機制、城市社會治理體系等方面有選擇地開展改革探索。 其中,就可持續的城鎮化的投融資機制,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官員鄔曦曾經撰文表示,“土地財政”不可持續,但關鍵問題在於,要堵住“土地財政”這條暗道,就需要開辟未來城鎮化融資的明渠。 鄔曦進壹步指出,修明渠堵暗道並不容易,不僅涉及到中央地方稅收關系調整、地方債務風險控制等傳統難題,也面臨融資領域放寬、融資工具升級等創新要求。試點就是要通過探索建立城鎮化投融資機制來打通新渠道。 同時,對第四項任務,鄔曦解釋,“在把符合條件的縣和建制鎮設為市的過程中,探索大部門制、開發區管理模式等的橫向整合,控制行政機構和人員編制,優化行政層級和區劃的縱向設置,提高行政效能。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 鄔曦認為,國家開展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目標有兩個:壹是探索建立由政府、企業、個人***同參與的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明確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二是建立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成本分擔機制,中央和省級政府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和建設用地指標與落戶人數掛鉤等政策,支持城市政府吸納外來人口並提供相應的基礎設施和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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