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和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等工作。
3、計劃財務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負責組織稅款入庫工作;辦理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管理機關財務;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4、征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征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滯補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緩繳稅款、呆帳稅金、死欠稅金核銷的審核,以及欠稅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5、稅政(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稅政業務和征收管理工作;負責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項基金和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權限,制定具體征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文件;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復議。
6、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壹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地稅系統征管軟件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絡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7、監察室
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地稅系統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辦理檢舉揭發稅務工作人員違反稅收法令、政策、制度、規定的人民來信、來訪工作。查處行政違法違紀案件;加強系統內的行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制定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
8、機關黨總支
負責總支系統黨務工作、***青團工作和婦女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總支範圍內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