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建稅及附加(假設貴地的城建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2*(7%+3%)=0.2(萬元)。
三、土地增值稅。增值額=40-30-(2+0.2)=7.8(萬元);增值率=7.8/(30+2+0.2)*100%=24.22%;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系數=0;應納土地增值稅=7.8*20%=1.56(萬元)。
土地增值稅稅率表:50%以下(含50%)稅率為30%,速算扣除系數為0;超過50%~100%(含100%)稅率為40%,速算扣除系數為5%;超過100%~200%(含200%)稅率為50%,速算扣除系數為15%;200%以上稅率為60%,速算扣除系數為35%。所以,以上的稅率隨評估售價的不同影響到增值額及增值率仍至適用稅率的不同,計算出的土地增值稅的稅額就不同。)
(在大部分地區的實際稅收征管中,對於臨時住房過戶土地增值稅的征收,壹般實行按評估售價定率征收,或2%、或5%)
四、個人所得稅。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20%的稅率征收。應納個人所得稅=(40-30-2.2)*20%=1.56(萬元)。實際工作中,壹般按評估價的2%~3%定率征收。
如果所售房屋為家庭唯壹住房,提供房產管理部門有效證明後,可免予征收。(必須是所有家庭成員的唯壹住房)
五、印花稅。個人銷售和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以上“壹”至“五”項為售房者應交的稅種及金額。
六、購房者應納的契稅(壹、家庭唯壹:90平方米以下稅率為1%、90~120或140平方米稅率為1.5%、120或140平方米以上稅率為4%;二、非家庭唯壹:90~120或140平方米稅率為3%、120或140平方米以上稅率為4%)。假設貴地契稅適用稅率為3%,應納契稅=40*3%=1.2(萬元)。
七、購房者印花稅。個人銷售和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如果是單位購買,應交納印花稅=40*0.05%=0.02(萬元)。
以上各稅適用稅率、計算方法及結果以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執行稅率、計算方法及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