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 的醫療衛生機構辦理。
根據《食品安全法》、《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場所服務,化妝品、壹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愈後方可工作。
我國於2009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臺《實施條例》 ,允許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所以說,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也是可以合法辦理健康證的。
健康證檢查項目: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壹項(ALT);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胸部透視。
擴展資料:
體檢和辦證流程:
統壹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
壹、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壹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壹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