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

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

問題1: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種類?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3.扣押財產;4.凍結存款和匯款;5.其他與行政強制措施相關的法律可以參考:《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三)扣押財產;(四)凍結存款和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第十條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法律設定。尚未制定法律,屬於國務院行政職權範圍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壹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屬於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在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中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問題2:行政強制措施的內容是什麽?根據行政強制法草案,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采取暫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暫時控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的措施。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對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其依法履行義務的行為。行政強制措施包括兩個方面:壹是人身強制。指公安、海關、國家安全、醫療衛生行政機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行為主要包括:脅迫、約束、收容、勞動教養、強制遣返、婦女收容教養和強制戒毒、強制隔離和強制治療、拘留和強制撤離現場。二是財產的強制。是指行政主體因拒絕履行行政法上的財產義務而依法采取的強制措施。包括:凍結、扣押、查封、轉移、扣繳、強制許可等。

問題3:行政強制的方式有哪些?根據執法者能否采取替代方式實現法定義務人履行義務的目的,行政強制執行可以分為直接執行和間接執行。間接執行包括替代履行和執行罰金。

(1)直接脅迫。直接強制是行政機關為實現行政法上的義務,直接對義務人的人身或財產采取強制措施的制度。其適用條件是采用間接脅迫難以達到履行義務的目的,不可能或者沒有必要采用間接脅迫。直接強制不僅不利於行政目的的直接有效實現,也容易對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和沖擊。因此,在使用直接強制執行時,壹定要慎重,嚴格遵循規定的條件:(1)行政機關實施直接強制執行的權力必須得到法律的明確授權。法律沒有明確授權的,行政機關經審查必須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得自行執行。(2)直接執行必須嚴格貫徹適度原則,重視人權保障,以實現義務人應當承擔的義務為限,不能不合理地擴大,不能造成義務人的人身、財產超出其義務範圍。(3)應對直接執行的條件和程序作出嚴格和明確的規定。

根據其內容,直接脅迫還可分為人身脅迫、行為脅迫和財產脅迫。

(2)為表演而表演。義務人代為履行是指義務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由他人代為履行也能達到同樣目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行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為履行,並向義務人收取履行費的強制執行制度。代理履行義務主要適用於行政法,屬於可以由他人代為履行的作為義務,如排除障礙、* * * *等。不能由他人替代的義務和不作為,特別是與人相關的義務和不作為,不適用於替代履行。可以看出,代理履行具有以下實施條件:(1)存在相對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既定義務的事實。2)該義務是可以由他人履行的行為義務。(3)義務必須是履行後能達到與相對人個人履行相同狀態的義務。(四)義務人應當承擔必要的執行費用。

(三)執行刑罰。執行罰款是指義務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義務,行政機關強制義務人繳納強制金以督促其履行義務的強制執行制度。執行刑主要適用於當事人不履行且不能由他人替代的義務,如特定物的給付義務或與人身有關的義務。死刑不是行政處罰。兩者雖然具有懲罰的外觀和功能,但在性質、目的和原則上有明顯的不同。首先,行政處罰本質上是懲罰性的法律責任,僅限於設定新的義務;執行刑屬於強制性法律責任,是通過設定新的義務來督促當事人履行既定的義務;其次,行政處罰的目的是制裁,通過制裁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教育,重點是過去發生過的違法行為;執行刑的目的是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的狀態,其重點是未來義務內容的實現;再次,行政處罰以“壹事不再罰”為原則,壹般對壹個違法行為只給予壹次處罰;執行刑的最終目的在於義務的履行,因此執行刑可以多次適用,直至義務人履行義務。

根據行政強制的對象,行政強制可以分為以下三類:壹是限制人身自由,包括保護性約束、立即拘留、強制拘留、強制搜查、強制隔離、強制治療、現場管制、強制驅散等。;二是財產的處置,主要是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使用、扣除和限制使用等。三是對居住場所私權的法律幹預。執法人員在確有必要時可以立即進入私人住宅,不進入住宅可能對公民的生命、人身和財產造成緊急危害或者產生嚴重後果的。但無論如何,上述行為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授權。

按照行政強制的性質可以分為:1。行政強制執行,如強制扣除罰款和沒收物品;2.制裁執行,如公安機關收繳作案工具;3.檢驗執法,如計量行政機關對計量產品的控制和檢驗;4.預防性執法,如衛生當局強制預防和隔離傳染病;5.強大的威懾.....> & gt

問題四:什麽是行政強制?行政強制措施什麽是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了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被毀損、避免危害、控制危險的擴大,對公民人身自由實施臨時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臨時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三)扣押財產;(四)凍結存款和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實踐中有各種行政強制措施,可分為限制人身自由、處分財產、進入房屋和場所三類。

問題五: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區別?反復閱讀《行政強制法》中的定義,妳就明白了。

簡單理解:

行政強制措施只是手段,是壹種臨時性的行政行為,是達到某種目的的最後手段。比如為了保護證據不流失,對涉嫌的相關場所、物品進行查封、扣押,但是案件處理完畢後,這些查封、扣押要解除,恢復原貌。強制措施具有預防的特點。

行政強制是運用行政手段達到行政管理的目的。比如,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會按照法定程序強制改正,比如強制拆遷、違法建設,包括拒不繳納罰款、通過法院強制從賬戶轉賬等。強制執行是事後的強制行為。

仔細看了雞的定義也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6:最常用的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了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被毀損、避免危害、控制危險的擴大,對公民人身自由實施臨時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臨時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主要包括:

(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

(三)扣押財產;

(四)凍結存款和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實踐中有各種行政強制措施,可分為限制人身自由、處分財產、進入房屋和場所三類。

根據使用場合和所追求目標的不同,並考慮到相應的行政強制形式,行政強制措施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或形式:

首先是強制措施的執行。

執行強制措施是行政主體為督促未履行具體行政行為所設定義務的相對人履行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的狀態而采取的強制措施。也可以稱為行政強制措施,甚至直接稱為行政強制執行。事實上,行政強制與其說是壹種行為,不如說是壹種過程。在這壹過程中,行政主體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直接作用於相對人,以保證義務內容的實現。對於這種行政強制措施,法律也有主體、方式、程序和期限的要求。行政強制是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全過程的綜合概括,其中行政強制措施仍然是決定性的、核心的措施。由於采取這種行政強制措施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義務的內容,所以在理論和實踐中習慣稱之為行政強制措施,它應當成為整個行政強制措施的壹種形式或壹部分。將執行性行政強制措施排除在行政強制措施之外是不合邏輯的。

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賠償案件

稅務總局是否負責稅務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

留置盤問是行政強制措施還是刑事偵查?

陳訴平陽縣公安局行政強制措施糾紛案

上海第壹公司訴市鹽務局行政強制措施案

我國行政強制措施的現狀分析

第二,立即強制措施

即時強制措施是行政主體在緊急情況下,為排除緊急障礙、消除緊急危險,直接針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或行為而采取的果斷行動。行政即時強制的決定和實施往往是同時進行的,兩者之間壹般沒有時間間隔,難以區分。因此,在實踐中,行政主體采取果斷行動,相對人感知到限制或影響自身權益的手段或措施。這是人們普遍不區分行政即時強制措施和行政即時強制措施的主要原因。此外,由於即時強制是在緊急情況下實施的,其流程相對較短,程序相對簡單,沒有強制程序,因此行政即時強制措施幾乎可以等同於行政即時強制。但在概念上,我們仍然可以將行政即時強制措施理解為在行政即時強制措施過程中采取的行政即時強制措施,簡稱行政即時強制措施。7 & gt

三。壹般強制措施

這種強制措施是行政機關為了查明情況,或者為了預防、制止、控制違法危害狀態,或者為了保障行政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實際需要,對相關對象的人身或者財產權利實施臨時限制的強制措施。

與強制執行的強制措施不同,在采取這種強制措施之前,並沒有具體的行政行為為被脅迫的相對人設定義務,采取這種強制措施的目的並不是督促相對人履行義務。其具體目的因遇到的具體情況和行政機關追求的目標而異,可能是查明情況,預防、制止或控制非法行為和危險情況,以及保障和協助隨後的具體行政行為。

與立即強制措施不同的是,在采取此類強制措施之前,不存在“情況緊急”作為立即強制措施的事實條件,壹般也不存在其他特別緊急的情形。它是在“非緊急”或正常情況下,根據需要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及其可訴性分析

交通事故中行政強制措施的適用

請問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屬於行政管理...> & gt

問題7:什麽是行政強制?行政強制措施主要有哪些形式?答:行政強制是指行政主體為保障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依法以強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的相對人履行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的狀態;或者為了維護社會秩序或者保護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對對方的人身或者財產采取緊急的、立即的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對人的行政強制措施。如拘留訊問、傳喚訊問、強制戒毒等。2.行政強制* * *。3.行政強制控制。包括交通管制、現場管制和防火管制。4.行政強制檢查。包括現場檢查(如警方檢查違禁物品和犯罪嫌疑人)、查驗(如海關檢查進出境貨物、國際郵包等。)和檢定(如水利電力部門強制檢定計量)。5.行政強制檢疫。6.行政強制保全。如查封、扣押、凍結、證據登記保存等。7.行政強制銷毀。8.行政強制取締。9.行政執法。如強制兵役、強制征集、強制收購、強制拍賣、強制劃撥、強制扣繳、強制拆遷等。10.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問題8: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1,強制檢驗;2.扣押和凍結;3.強制傳喚和詢問;4.強行克制;5.強制履行;6.強制戒毒;7.隔離治療;8.住宿教育;9.勞動教養;10,強行帶走;等等

  • 上一篇:新型建材行業形勢分析與展望詳細內容?
  • 下一篇:選擇愛爾蘭移民的五大因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