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七條規定,虛增或者減少財政收支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資金,限期調整有關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對單位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撤職。
然而,在現實中,很難遵循這壹規則。
問題2:審計機關虛列支出的處罰依據是什麽?《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執行情況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對單位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問題三:審計事業單位時,對虛列支出的處罰依據是什麽?《會計法》第四十二條
《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
雖然都不是很合適,但是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似乎也沒有什麽更相關的。妳自己看吧。好像妳也是審計部的,呵呵。
問題四:人員虛報費用,套取資金。只要達到法定數額就違法是犯罪嗎?
這種情況可能涉嫌職務侵占、貪汙或詐騙。
具體適用哪壹個罪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問題五:虛報支出套取國家資金如何處罰處理?
1,為逃避國家稅收而采取虛開發票的帳務處理,壹經查實,應移交稅務機關和審計部門,必要時給予有關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2、用於處理不當費用,司法機關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對構成行賄罪的,決不能手軟。我們必須調查到底,並努力擴大成果。同時要積極追繳,不能讓國家和集體財產受到損失。3.采取虛列費用等手段收取資金用於個人貪汙並瓜分的,應當是貪汙罪。對構成犯罪的,要堅決查處,贓款要追繳。國有資產絕不能流失。四。法律空白目前,如果被調查人拒不交代作案動機、目的、贓款去向或者經辦人之間相互勾結、推諉,檢察機關取得的證據又不能證明收繳的資金是否用於貪汙、私分或者受賄,由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只能按照相應的黨紀、政紀處理,這對懲治貪汙賄賂犯罪、遏制腐敗十分不利。建議立法機關進壹步完善法律,做出明文規定,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問題6:如果查出虛列支出抵銷,當然是要全部清零。
問題7:行政事業單位有哪些財務違規行為?1.應付和未付預算收入。
表現形式:應當納入預算的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含罰沒收入)不按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或者截留、使用應當上繳的預算收入。
2.不完整的部門預算。
表現形式:有些單位應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範圍,但實際上沒有納入;單位收入和支出不全部納入部門預算。
3.違規調整預算
表現形式:自行調整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變更支出科目和金額。
4.白色紙幣被記入貸方
表現形式:原始憑證未使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監制印章規定的發票。
5.擠占、挪用撥付的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
表現形式:將財政撥付的業務費、專項資金改為行政經費、基本建設、亂花錢亂物資、經商辦企業、改為有償使用等擠占挪用。
6.壓縮預算支出
表現形式:部門和單位違反規定,將預算中不應支出的資金轉為預算支出。
定性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五十條。“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加強預算收支管理,不得截留或者使用應當上繳的預算收入,不得將不應在預算中支出的資金轉為預算支出。
7.應分配下屬單位預算內外的資金。
表現形式:主管部門將財政資源撥付給下屬單位的業務費、專項撥款等預算資金,以及財政專戶返還的預算外資金等。,這些資金將被擱置或被減少或不被分配。
8 .虛報冒領財政撥款
表現形式:虛報預算支出項目,重復編制預算項目,騙取財政撥款;虛報人員編制,騙取行政經費等虛報情況。
9.不切實際的預算支出(未按要求列入當年)
表現形式:虛構支出,將當年未實際支出的款項列為當年支出,或者按照規定應當屬於當年的支出未列為當年支出(不支出、少支出、多報、挪用、任意擴大結轉項目、虛構結轉支出、減少結余或者擴大赤字)。
10.預算資金向預算外資金的轉移
表現形式:部門和單位將應上繳的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隱瞞、轉移預算外資金收入:將預算外資金收入記入往來賬戶,暫存於下屬單位賬戶或單獨設賬核算,私設“小金庫”,私存公款。
11.行政事業單位隱瞞收入,在交易中列支。
表現形式:本應納入單位收入管理的資金,在當期交易中歸集列支,使得這部分收支無法在年終決算中體現。
12.截留和挪用水資源費
表現形式:單位收取的水資源費不按規定繳納。
定性依據:違反《甘肅省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省令* * *[2003]4號)第十五條。
13.隱瞞和轉移預算外資金收入
表現形式:將預算外資金收入記入往來賬戶,暫存於下屬單位賬戶或另立賬戶,分別核算“小金庫”和公款私存。
14.非法使用預算外資金
表現形式:(1)利用預算外資金炒股、炒房、期貨交易、借貸資金等。(二)超規定標準用預算外資金發放獎金、津貼、補貼和實物的;(三)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使用預算外資金購買專控商品的;(四)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進行計劃外固定資產投資的。
15.非法使用通行費票據
表現形式:擅自印制、使用收費票據;擅自刻制、使用和偽造監制票據(印章)的;偽造、制造、出售偽造的收費票據;不按規定使用收費票據,票據內容不完整的;出借、轉讓、開拆、買賣、銷毀或者擅自塗改票據的;使用票據收費或收取超出規定範圍和標準的費用或* * *資金;將各種法案相互聯系起來;丟失和損壞的通行費票據。
16.非法使用發票
表現形式:出借、轉讓、代開發票或者私自使用發票,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範圍,不按規定印制、制作、購買、取得、保管和開具發票。
17.非法指控
表現形式: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無收費許可證收費等。
18.違反規定向企業攤派
表現形式: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向企業攤派費用;強制性企業贊助和資助......> & gt
問題8:什麽是違反總預算支出規定隱瞞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並及時記錄已實現的收入,《會計法》第二十六條:公司、企業在會計核算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虛列或者隱瞞收入,延遲或者提前確認收入。
2_處罰依據:《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四)項責令撤銷或者調整有關會計賬目。
3_影響當期損益的金額,即違法金額,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 * *”中不同性質收入的會計處理進行確認。我們不能壹概而論。
問題9: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應承擔哪些責任?第九十二條* * *和各級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壹)不按照本法規定編制和報送預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草案、部門預算、決算以及經批準的預算、決算的;
(二)違反本法規定,調整預算的;
(三)未按照本法規定公開和說明有關預算事項的;
(四)違反規定設立* * *基金項目和其他財政收入項目的;
(五)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動用預算預備費、預算周轉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超收收入的;
(六)違反本法規定開立財政專戶的。
第九十三條各級* *和有關部門、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壹)未將全部* * *收入和支出列入預算或者虛報收入和支出的;
(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多征、早征或者減征、免征、緩征征兵預算收入的;
(三)截留、擠占、挪用、拖欠應當上繳國庫的預算收入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改變預算支出用途的;
(五)擅自改變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用途的;
(六)違反本法規定撥付預算支出資金,違反本法規定辦理預算收入的收入、分成、留解,或者凍結、動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控制已經繳入國庫的資金的。
第九十四條各級* * *部門、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舉借債務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者挪用重點支出資金,或者在預算外、預算標準以外修建樓堂館所的,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第九十五條各級* *有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追回被騙取和使用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改變預算收入方式的;
(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預算的;
(三)違反規定擴大支出範圍、提高支出標準的;
(四)其他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九十六條對本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所列違法行為的處理和處罰,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題10:虛開發票、虛列支出違反哪些法律法規?好像問題很多。我覺得妳適合找阿裏法律這樣的平臺,把妳要找的問題放到法律法規裏,找專業的律師,兩者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