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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梗榮死亡事件!!

徐梗榮在公安局審訊時猝死事件,再次質疑少數公安機關審訊中存在的“黑箱作業”

3月8日,犯罪嫌疑人陜西丹鳳縣高三學生徐梗榮在公安局審訊時猝死,家屬發現死者體外有多處明顯外傷,質疑當地公安機關涉嫌刑訊逼供。

盡管有關方面至今未公布屍檢報告,但壹個不滿19歲身體健康的體育生,為何傷痕累累地死在公安局?這壹事件經媒體披露後引起了社會廣泛關註,公安機關審訊是否存在刑訊逼供再次成為焦點。與此同時,聯系到最近幾次披露的看守所內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有法律專家建議,為避免刑訊逼供,應實行“偵押分離”的制度。

18歲高中生猝死公安局

徐梗榮被警方傳喚審訊,與今年2月10日的壹起女生遇害案有關。2月10日是農歷正月十六,壹大早,丹鳳縣城丹江邊發現壹具女屍,經調查,死者是丹鳳縣商鎮中學高二學生彭莉娜。

根據縣政府提供的相關情況通報,2月28日晚11點,徐梗榮作為“21梗榮被警方傳喚審訊,與今年2月10日的壹起女生遇害案有關。2月10日是農歷正月十六,壹大早,丹鳳縣城丹江邊發現壹具女屍,經調查,死者是丹鳳縣商鎮中學高二學生彭莉娜。 0”案件的重大嫌疑人被警方帶走。3月1日早,徐梗榮供述作案經過。3月8日,公安機關在審訊時,突然發現徐梗榮臉色發黃、呼吸急促、脈搏微弱等情況,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顯然,這份寥寥數語的情況通報並不能打消大家的疑問。

出生於1990年10月的徐梗榮還有兩個姐姐,他是家中獨子,也是徐家的驕傲。他上的丹鳳中學是省級重點中學,由於體育成績突出,3月底馬上就要參加高考專業考試。徐梗榮以這樣的方式突然離去,給這個農村家庭毀滅性的打擊。

徐梗榮的父母分別在韓城和西安打工,事發至今,兩人整日以淚洗面,壹張遺像將兩代人永世分隔。只要壹看到孩子的遺物,家裏人就會泣不成聲。母親曹會玲哭著對本刊記者說:“十八九歲的壹個孩子,在市中學生運動會上還拿過獎,好好的壹個人到了公安局,怎麽就會說死就死呢?”

曹會玲說:“見到娃的屍體後,我們更是想不通。我們看到娃的手腕有清晰的傷痕,腰部有長長的勒痕,鼻子裏全是血,大腿、小腿有多處瘀青,壹個腳趾蓋已經翻起,這肯定是警察打的。”

徐家壹位親屬從醫幾十年,他目睹了屍檢的全過程。他對本刊記者說:“這些外傷明顯是外力所致。當時將頭皮切開後,裏面還有多處瘀血,顱腦內有水腫。腸子已經壞死、腐爛,胃裏只有10毫升的糊狀物,法醫當時就說是因為長時間沒有進食。”

3月9日,徐家三四十人到縣政府上訪,縣長李吉斌當場表態,檢察機關已介入調查,壹定會給家屬壹個公正的說法。

3月16日,縣政府辦公室代表政府與家屬簽下協議,先行支付12萬元喪葬、撫恤費,將徐梗榮下葬,並解決孩子奶奶和父母享受最高標準城市低保。

曹會玲告訴本刊記者:“匆匆埋掉孩子,也是沒有辦法,因為天天有人盯在家裏。孩子到底是不是殺人犯,他到底是怎麽死的,希望有關部門盡快給壹個說法!”

據《了望》新聞周刊了解,商洛市檢察院已從市內各縣抽調精幹力量介入調查,此案已被列為省檢察院督辦案件。目前,丹鳳縣公安局分管刑偵工作的紀委書記王慶保和刑警隊長孫鵬已涉嫌玩忽職守被立案調查。其中,王慶保被刑事拘留,孫鵬被取保候審。其他涉案人員正在調查。

縣公安局副政委王少斌接手負責210專案組,重新開始彭莉娜遇害案的偵破。徐梗榮突然死亡,無疑加大了破案難度。

刑訊逼供痼疾難以回避

徐梗榮在審訊期間莫名其妙猝死,再次使刑訊逼供這壹痼疾浮出水面。

本刊記者在丹鳳縣幾天的采訪中,無論是死者家屬、機關幹部還是普通市民,大家幾乎壹致推認警方存在刑訊逼供。徐梗榮的同學吳明在公安局的遭遇,也加深了外人的懷疑。

徐梗榮與彭莉娜家都住在寺坪鎮,兩家相距不過十裏,他倆還是初中同學。吳明是徐梗榮的同班同學,他們都是班上的體育生,平時關系不錯。吳明通過徐梗榮認識了彭莉娜。“210”案件發生後,彭莉娜的關系網都受到警方調查。

吳明說,3月1日壹早,他從家中被警察帶走,此前他已經接受過警方的兩次詢問和調查。據吳明說,在接受審訊的兩天時間裏,警察輪番上陣,反復說徐梗榮已招了,就讓我補充。他們還說我是從犯,如果坦白的話,可以少判幾年。

據吳明回憶,從3月1日早上8點被帶走,直到3日下午4點被放回家,自己只吃過兩三次泡面。直到現在,吳明想起此事還很後怕。他說:“當時我最擔心的是,自己就這樣被冤枉了。聽說徐梗榮也被關起來了,他的身體比我好,我也擔心他的遭遇比我更慘。”

據徐梗榮的二姐徐韓英回憶,彭莉娜遇害後幾天,徐梗榮曾打電話給她,說警察找過他幾次。2月18日,她從西安學校返回,看望並安慰弟弟,並沒發現異常。“如果這案子是他做的,他不會還留在丹鳳,也不會沒有任何表現。”徐韓英對本刊記者說:“我們家屬最關心的就是孩子在公安局裏面到底發生了什麽,他身上的傷到底是怎麽來的?警察為何這樣肯定地認為他就是兇手?”

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縣政府幹部對記者說:“不管怎麽說,即便徐梗榮就是殺人兇手,也不應該死在審訊期間,公安局的責任是推不掉的。”不少群眾和網民更推認是警察打死了徐梗榮。

直到3月19日,檢察機關的法醫屍檢報告還未出來,導致徐梗榮死亡的原因仍不甚明了。但徐梗榮身上的外傷仍需要明確的解釋。

警方確定徐梗榮為重大嫌疑人,應該不是僅僅來源於口供。至於在審訊時是否使用刑訊逼供,本刊記者就此詢問丹鳳縣公安局副局長郭肇文。郭肇文表示,檢察機關已介入調查,相信會作出公正結論。只要民警涉及違紀違法,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從事多年刑警工作的郭肇文以未參與此案並不願多說,壹切等檢察機關的結論。

重大案件審訊進行全程錄像有助於還原事件,本刊記者詢問徐梗榮審訊期間是否有全程錄像,縣公安局對此不置可否。據壹位公安局內部人士透露,由於條件所限,縣公安局並不是所有審訊室都有攝像裝備。記者調查發現,徐梗榮接受審訊時並非在縣公安局,而是在壹個遠離縣城的派出所內。

徐梗榮的突然死亡也讓彭莉娜的家人陷入困惑之中。“已經確定的重大嫌疑人死在公安局,案子會不會就不了了之,誰來給我女兒申冤?”面對政府對徐家的補償和社會各界對徐梗榮案的關註,彭莉娜家人坦承內心更加痛苦,他們覺得女兒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偵押壹體”應改革

徐梗榮之死看似偶然,但是聯系到年初雲南“躲貓貓”等事件可以看出,公安部門偵查和羈押壹體的審訊體制有著難以回避的弊端。現行制度下,壹旦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拘留,由於監管上的空白,在上級要求的命案必破的壓力下,容易誘發刑訊逼供及“車輪戰”審案。

丹鳳縣政府壹位幹部私下推測,“210”案發生後,由於是涉及高中女學生的惡性兇殺案件,在當地影響極壞,公安局背負很大壓力。也許是急於求成和命案必破的壓力,才出現現在的後果。

據本刊記者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僅見諸報端的,就有數十名嫌疑人在看守所內非正常死亡事件。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壹般都有兩個特點:第壹,突發性強。大多是被警方帶走後突然死亡;第二,嫌疑人死時往往存在外傷。例如2007年4月17日,河南男子郝憲峰死於泌陽縣看守所,死前兩根肋骨骨折。2008年6月17日,海南男子張軍輝在萬寧市看守所關押11天後死亡,屍檢發現其兩根左肋骨斷裂。

為什麽在偵查期間,容易發生這類“非正常死亡”事件?“刑訊逼供”為什麽時有發生?有關法律專家認為,“偵押壹體”的制度性缺陷才是根源。

按現行司法制度,偵查和羈押都歸公安機關管轄,嫌犯壹旦被拘留,基本上就與世隔絕。羈押期間,辦案民警想什麽時候提審就什麽時候提審,想審多長時間就審多長時間,想用什麽辦法審就用什麽辦法審。於是,超期羈押和“車輪”審訊時有發生。同時,這樣的制度設計也造成監督困難,壹旦發生“非正常死亡”,往往都是公安內部人員知情,外界調查難以取得確鑿證據。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壹在今春兩會期間談到“躲貓貓”事件時說,要想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就必須實現司法權限的合理配置,實現偵押分離。據了解,和同步錄音錄像壹樣,長期以來,學術界都呼籲實行“偵押分離”,世界發達國家,如美國、德國、法國、日本等,都是由同時負責已決犯關押的監獄關押。

有專家指出,“偵押分離”不僅可以有效地保護嫌犯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讓公安機關有效擺脫“刑訊逼供”的沖動和困境。□文/《了望》新聞周刊記者段博都紅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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